奔驰车停人行道挡路 八旬老人一拐杖下去损失上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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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男子段祥明(化名)在路边餐馆吃个午饭的工夫,停在附近的奔驰车的后挡风玻璃被人砸出个大窟窿,后了解得知原来竟是自己将车停斑马线上挡住了一位八旬老人顺畅通行。2月26日中午,段祥明向渝北区公安分局回兴派出所报了警。
奔驰车停在路边一顿饭工夫被砸
2月26日11时许,段祥明(化名)将轿车停放在渝北妇幼保健院对面的斑马线。当他从附近的餐店吃完午餐出来,发现停车附近有很多围观人员,他们正对自己的车指指点点,走近才发现车后挡风玻璃被砸出一个大洞。经周围人员指认,他追上了砸他车拄着拐杖的老人,老人嘴里还一直在说:“你挡我的路了,我就要砸你的车。”见状,段祥明报了警。
老人一拐杖下去损失上万元
接警后,渝北区公安分局回兴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老人带回派出所。原来,居住在附近小区的老人左广明(化名)拄着拐杖每天都会通过事发地的斑马线到木鱼石公园散步。看到李先生的车停在斑马线上,加上自己行动不便,不好通过,心中顿生不快,一怒之下便用随身携带的拐杖砸坏了车的后挡风玻璃。
因被砸车辆为奔驰车,根据保险公司的评估,大约损失为上万元。但是此次车辆被砸,系人为造成,不在保险范围,遂不能通过保险公司报销此次费用。
渝北警方协商促和解
回兴派出所民警根据了解得知,左广明已经81岁,十多年前因中风造成了偏瘫。段祥明将车停放在斑马线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因考虑到嫌疑人年事已高,身体残疾,家中经济困难,段祥明又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回兴派出所民警采取了协商解决的处理方式。
后经过回兴派出所民警的积极协商,左广明的儿子也赶到现场,最后取得了段祥明的谅解,赔偿段祥明1800元,圆满解决了该起纠纷。
渝北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遇事冷静,切莫冲动,一旦触犯法律,后悔也晚了。同时提醒广大驾驶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辆,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过。尤其是不能占用消防通道,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如果酿成严重后果,还就追究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