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州“当众露臀”正式列为违法行为 违者将面临2个月监禁
【今日澳洲7月2日讯】7月1日,“当众露臀”在维州正式被列为违法行为,违者将面临2个月的监禁。
(图片来源:《先驱太阳报》)
据《先驱太阳报》报道,新财年里,为更好地打击性犯罪,维州对50项性侵罪名进行了革新,将“当众露臀”列为打击范围。首犯者最多将面临2个月的监禁,再犯者可能长达6个月。维州总检察长Martin Pakula说,当众露臀(通常是为男学生、抗议者以及醉酒者而设)一直被定义为犯罪行为,但最新的修改使法律条文更加清晰。
维州总检察长Martin Pakula(图片来源:《先驱太阳报》)
根据对“2016年犯罪修正案(性犯罪)法”的修改,“当众露臀”被描述为某人“脱下裤子,暴露后臀”。至于那些在网络上贴出露臀照的人,会不会在被起诉的范围内,目前尚无明确规定。
(图片来源:《先驱太阳报》)
从7.1起采取的更为严厉的改革措施,意使法律与数字技术革新相适应,更好地保护儿童免遭性侵犯。使用互联网或数码技术(例如Skype或Snapchat)传播“儿童性侵素材”的人,现在将面临刑事处罚。
“2017年错误修正(组织虐待儿童)法”也将生效,确保维州的宗教机构、托儿所以及政府机关有明确的“照顾责任”,来保护当地的儿童。Pakula称,该举措是为维州年轻人建立一个更安全的环境迈出的重要一步。
(Kiw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