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解读章莹颖案新进展:嫌疑犯为何保释被拒?(组图)
美国中部时间7月5日下午三点,章莹颖案在美国联邦法院(Federal Courthouse in Urbana)举行了第二次聆讯,章莹颖家属,校方代表,使领馆代表,犯罪嫌疑人及律师出席了这次“拘留听审”,聆讯共进行了32分钟。本场聆讯的主旨是对于嫌犯是否得到保释做出了辩护,辩护律师以“嫌犯在保释期间不利于交流”为主要原因向法官要求保释,但被拒。
庭审过程中,章莹颖的父亲表现得十分平静。根据The News-Gazette报道,7月3日庭审上一些未被公布的内容有部分在本次庭审中被揭露,很多内容让人感到震惊!
6月27日在Krannert Center for the Performing Arts为莹颖举办的游行中,Christensen有提及“最完美的受害者的特征”到底应该有哪些。有称在同一晚上,他还在物色可能的下一个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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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有更多的监听表明Christensen有描述过,他将章莹颖带入公寓后,莹颖是如何反抗的。他甚至在和一个人的交谈中提供了证明他有罪的信息,并在之后以此威胁对方的性命。
最终,法官以Christensen有暴力倾向且对于社区有危险为由,将他关押到了离法院一个小时车程的Macon郡监狱。而辩方律师以不方便交流、了解案情为由一直进行申诉,但以失败告终。
辩方律师在庭审后接受媒体采访,他表示保释被拒其实很常见的事情。
根据美国的司法系统和庭审规章制度,通常来讲,嫌疑犯保释被拒的主要依据有以下几点: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次数
被告者在庭审时的态度
是否曾经缺席法院庭审
对社会是否造成威胁
是否有精神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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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在庭外也有很多人等候在外,其中不乏一些美国民众。当天在现场的居民表示,从章莹颖失踪的第二天起,她就在关注这个事件,并且在她居住的附近粘贴了寻人启事。这位居民认为该嫌疑犯对于社区安全存在威胁,希望法庭拒绝保释,将这个嫌疑犯继续关押。
此次庭审结束后,Christensen的辩护律师Evan Bruno和Tom Bruno接受了媒体采访,他们表示,这一种类型的案情保释被拒也是常理之中,但认为关押嫌疑犯的地方可能对他们每周的交流造成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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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章莹颖家人在驻芝加哥总领事馆副总领事刘军(右二)和教育组领事李晓峰(右一)的协同下走出法庭,但未作停留,也未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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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庭审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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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是章莹颖绑架案件的第二次庭审了,本案的第一次庭审于7月3日进行。当时的庭审只持续了九分钟,Christensen全程除了声明自己了解自己的权利外其余都沉默不语,并在申请保释时被法官驳回。
相信对于这次案件,人们还是会有许多的疑问。
为什么不最开始就以谋杀罪起诉嫌疑犯?
如果直接上诉Christensen谋杀章莹颖,首先莹颖现在身在何处还是个迷,FBI手头也没有足够多的证据证明Christensen有谋杀莹颖的嫌疑。若这个案件败诉,联邦政府之后都不能使用同一罪名起诉该嫌疑犯。
虽然相比起谋杀罪,绑架罪轻了许多,但是也是一个将疑犯拘留并且上诉的好机会。再加上,FBI已经有了相对多的证据指证嫌犯是绑架了章莹颖,若之后有更多的线索显示嫌疑犯有杀害章莹颖的嫌疑,那么他们可以将起诉的罪名加重为谋杀罪。
而现在,他们还在搜索更多的证据来证明嫌犯有谋杀莹颖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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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目前有的证据只有一段录音证明嫌犯口述承认他绑架了莹颖,也有监控录像证明可疑车辆就是嫌犯的。可是对于这段录音,如果嫌疑犯使用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拒绝出庭作证也是很有可能的。
就像第一次庭审的时候,嫌犯对于绑架罪行一概不认。而且该录音是否真实也不可而知,因为并不确定谈话的对方是同伙还是朋友,也并不能确定嫌犯所谓的“承认”是吹嘘还是阐述事实。所以这段录音在法庭上很有可能被认为非法的“传闻证据”。
那么这个唯一(对于我们来说是唯一,但是对FBI并不一定是唯一的线索)比较明显的证据应该就会让检方处于下风。
早在2011年1月11日,伊利诺伊州取消了死刑。而此次章莹颖事件是由联邦政府起诉,是否能够判嫌疑犯死刑(若章莹颖已遇害)还是未知。
为何FBI破案进程如此之慢?
一般破案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而且要遵守司法程序:逮捕、初审、预审听证、审前动议、挑选陪审团以及控诉、辩护、量刑。
而且对于章莹颖事件,民众所知道的只有监控录像记录过章莹颖失踪的事情,虽然在Facebook上有人说他们曾经在6月9日(章莹颖失踪的时间)后见过章莹颖,但是我们并不知道这些所谓的目击是否有被求证。所以目前来看,对于章莹颖失踪/绑架案件来说,目击证人并没有很多,且警方对此会很难找到证据将罪犯定罪。
所以假若嫌疑犯杀了人,他如果对此表示不承认,且警方当时并没有找到足够证据定罪的话,他极有可能被无罪释放。
如果不能采用美国宪法第五修订案,FBI就只能够深继续寻找可靠证据了。
据Facebook群众报告,警方正在努力地搜查证据。在6月27日Kauffman Lake附近,警察、救护车、消防车对湖区进行搜索。群众们推测兴许是FBI在发动各种资源寻找莹颖。
住在嫌犯对门的邻居透露在6月26日时(抓捕嫌犯之前),警方一直在嫌犯门口守着。
图片来源:Facebook.com
见惯了这种拒绝认罪的人,FBI和警方并没有指望让他招供。所以警方要找到的证据必须能够呈现出各种证据元素,并且能够推出这罪行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假若认为嫌犯杀了人,FBI对此必须证明他有犯罪意图、实施了杀人行为、该行为导致了被害人的死亡。
什么是辩护交易(Plea Bargain)?
假若警方也到了一筹莫展的时刻,为了尽快找到莹颖,嫌犯也许会进行辩护交易(Plea Bargain),他也许会通过透露莹颖藏身的地点来减轻罪行。在这种交易中,检方为了让被告认罪,会在罪名和刑期上作出妥协,并且签订认罪协议。若签订了认罪协议,法官在宣判罪行和刑期的时候就不能加重处罚。所以辩护交易的好处是可以节省司法成本、提高效率,但坏处则是罪犯可能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根据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嫌疑犯有权不自证其罪,并且警方也不能够滥用职权威逼利诱罪犯认罪。所以,嫌疑犯人有权保持沉默,警方也没法逼他认罪。
无论何人,除非根据大陪审团的报告或起诉书,不受死罪或其他重罪的审判,但发生在陆、海军中或发生战时或出现公共危险时服役的民兵中的案件除外。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不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被剥夺生命、自由或财产;不给予公平赔偿,私有财产不得充作公用。
但也有例外,根据Justice Kennedy在Patane里说的 “as long as unwarned statements are not later introduced at trial, there is no Miranda violation”。(只要不在庭上使用违反米兰达警告的供词,其他方式都可以用。)
而如今,能够找到人是关键,FBI就算违反米兰达警告问出尸体下落(如果章莹颖已经遇害),只要能够找到章莹颖并且利用相关证据证明绑架一案,甚至谋杀案,那么这些证据还是可以用来指控谋杀。
下一次庭审将会在中部时间7月14日上午十点举行,而下次将会是Christensen正式提出法律请求的(Plea)的时候。只希望正义能够来得快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