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宅王”当街砍死前女友 脱裤吻其下体(图)
「台大宅王」张彥文当街砍死前女友,二审依杀人等罪改判21年6月徒刑;经上诉,最高法院认为需厘清张男是预谋或临时起意杀人,11日将判刑15年的杀人罪部分,撤销发回高院更审。
(中央社记者王扬宇台北11日电)「台大宅王」张彥文当街砍死前女友,二审依杀人等罪改判21年6月徒刑;经上诉,最高法院认为需厘清张男是预谋或临时起意杀人,今将判刑15年的杀人罪部分,撤销发回高院更审。
此外,张男触犯强制罪、侵入住宅罪、强制性交罪(共2罪)、污辱尸体罪等罪,则遭最高法院驳回定谳。
张男怀疑前女友变心,在民国103年9月22日早上,到她住处外埋伏;张男见到前女友时,表达希望复合的意愿,但未被理会,因此当街拿刀砍杀被害人47刀致死,还脱裤亲吻其下体,路人发现後报警。
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审酌相关事证,加上张男坦承犯行等情况,认为他非全无教化可能性,没有判处极刑的必要,依杀人等罪判处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案经上诉,台湾高等法院根据鑑定报告判断,认为张男未来再犯暴力杀人的风险低,而他也与被害者家属和解,以及张无前科,素行非恶;兼衡张男的犯罪动机、目的,犯罪时所受的刺激、手段等状况,高院依杀人罪、强制性交罪(2罪)与污辱尸体罪部分,判处张有期徒刑21年6月、褫夺公权6年;其中,杀人罪为15年徒刑。
案经上诉,最高法院将张男杀人罪部分撤销发回高院更审,其余部分则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