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男子被误判强奸后 连办身份证都被拒绝(组图)
本文的主人公是泰国春武里府(省)的32岁男子,2014年的某一天,当地警方突然就持逮捕令上门把他给抓走了,原因是称他在春武里府(省)的某片木薯地上强奸了一名23岁的丹麦女游客。
他当时完全不知道是发生了什么事,并且一直都坚持说是被冤枉的,还称案发当天,他刚好是和老婆孩子在尖竹汶府(省),但警察怎么都不相信,最后还被定罪关进了监狱。
9月2日,这名男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当时,我被警察抓走后,就被关进芭提雅的监狱里,而我的老婆也不停在外面帮我找证据证明我的清白,就在坐了20多天牢后,另外一群警察抓到了真正的强奸犯,于是警察就把我放了,并表示愿意给我2万泰铢(约4000元人民币)作为赔偿,但我拒绝了,因为我只想要他们公开道歉还我清白,然而他们并没有这样做,就只是把我放回家......”
“从那时起,我的生活彻底毁了,一直背着‘强奸’的罪名过日子,也没有任何单位愿意聘请我工作,而和我同姓氏的亲人也找不到工作,整个社会都认为我强奸过人,就连身份证到期要更换新证,都被拒绝了,我新出生的孩子也都没办法办理落户手续......”
“我这3年来向无数部门提出过申请,但都没有任何人帮我,我只想能正常生活和工作,只想让警方公开道歉和赔偿我的损失......”图为该男子当时给警方出示的不在场证据。
对此,9月2日,负责此案的警察向记者表示:“这个案件早就已经结束了,我是新来的,所以不太了解当中的细节,我先花时间详细了解这个案件,并请求相关部门帮帮这名受害者和他的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