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女孩宿舍产下女婴顺窗扔掉 因故意杀人罪获刑
25日上午,朝阳法院王四营法庭,女子抛弃婴儿案宣判,图为被告人。
新京报快讯(记者)女子小华(化名)在宿舍内诞下女婴,直接顺着宿舍窗户扔出去。今天(4月25日)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小华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因女婴是掉进了一层的垃圾堆里,被保洁人员捡到即时送医,保住一命。庭后,提起孩子小华一直落泪,她说孩子仍在福利院,但自己没有结婚,不想把孩子带回家抚养。
1996年生的小华1米75的个头,瘦瘦高高,上午,取保候审的她来到法院。她初二就辍学打工,案发前因在京务工一直住宿舍。“因为她挺高的,看不出来。”上午她的一位室友出庭作证说,怀胎10个月,室友们都没有看出来她怀孕了。
根据指控,小华于2017年3月16日8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某宿舍内分娩一女婴,并将该女婴从二楼窗户扔至楼下垃圾堆内,该女婴被他人捡拾后送到医院救治。经诊断,婴儿生命体征平稳,额头皮肤裂伤。
小华被警方控制,后公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起诉小华。因涉及未成年人,该案上午未公开开庭审理。据了解,小华当庭表示认罪,辩护人做罪轻辩护。
经过半个多小时的审理,案件公开宣判。法院认为,小华的行为属于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小华客观上没有对婴儿进行清理和包裹,将赤裸的新生儿通过窗户从二楼扔到一楼的垃圾堆,在卫生条件极差的环境下,在3月份寒冷的天气里,这种环境是会造成新生儿死亡,作为成年人应该了解,但是她放任了孩子的死亡后果。因此认定公诉机关指控。遂作出上述判决。
“你是孩子的母亲,你是有责任和义务的。你还很年轻,我们不希望你还有其他事故发生。”庭审后,法官对小华当庭训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