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1月10日 10.6°C-14.4°C
澳元 : 人民币=4.73
珀斯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女律师孙世华受辱 北大学者吁广州回归文明底线(图)

2018-11-17 来源: 美国之音 原文链接 评论5条

女律师孙世华受辱 北大学者吁广州回归文明底线(图) - 1

广州女律师孙世华

北京 — 

广州律师孙世华受辱案发生接近两个月,涉事的公安部门至今没有公开事发现场监控视频,也没有公布涉案陈姓警察的名字和警号,而是采取了一系列试图阻碍调查取证还原真相的行动,其中包括迅速异地抓捕多名目击证人。星期四,广州荔湾区公安分局对遭到警察脱衣侮辱和殴打的孙世华发出处罚告知书,使该案再起波澜。

孙世华微信公众号周四发文称,“荔湾公安分局四五位警察在广州市司法局会议室里向我口头告知:2018年9月20日,我伙同张五洲、梁颂基在华林派出所滋扰派出所办公秩序并纠缠办案民警,拟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23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我进行行政处罚,我可以向荔湾公安分局提出申辩理由。”

孙世华的文章写道,她当场对警方作出了以下回应:

1.再次强调事发前我根本不认识梁、张两人,更无滋扰派出所秩序及纠缠民警的行为。荔湾公安分局完全是颠倒黑白,肆意抹黑。

2、因陈姓警察违法拒绝我当面递交取保候审申请书,我与其沟通邮寄周建斌取保候审申请书,无身体接触及言语冲突,而陈姓警察却突然向我发起强力袭击并诬陷我袭警,将我殴打至短暂失忆状态,随即对我采取人身强制措施后押送到办案区。在办案区内对我进行了强制脱光衣服、验尿等侮辱性检查,拍照、采集指模信息等非法强制措施。

陈姓警察已构成滥用职权、侮辱等刑事犯罪,我会继续对其进行刑事控告,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3、荔湾公安局在向本人下达正式处罚决定书前有义务根据公安部相关规定向本人及代理律师公开9月20日本人在华林派出所的所有视频监控录像、人身检查告知书、讯问笔录及对我采取羁押措施的审批表等文件,并且要向我告知施暴的陈姓警察等人的名字及警号。

4、请荔湾公安分局向本人及全社会公开案发现场的全部监控视。

孙世华呼吁“警方不要在纵容、包庇犯罪警察的犯罪道路上继续滑落。”

除了广州市公安局及广州律师协会避重就轻的通报外,面对孙世华律师及民众的质疑和公布录像的要求,官方再无回应。新近传出一名64岁女证人蔡敏贞也在关押被警察强行做了“脱衣检查”,并被要求做出不利于孙世华的证词。而孙世华受辱案的相关言论在网络上遭到大面积封杀。

根据孙世华律师自述,9月20日,她与访民李小贞到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华林街派出所,为李小贞的丈夫周建斌办理取保候审事宜,遭遇警察“碰瓷”被指控袭警。48岁的孙律师说,警察对她肘击锁喉,并被强制要求脱衣检查,验尿等, 在派出所扣留长达8小时。

这一丑闻传出后,财新网、新京报、澎湃新闻以及央视等中国官媒或半官媒都跟进报道或评论,舆论敦促警方公布完整视频,澄清事实真相,但广州警方至今置之不理。

广州市公安局在10月10日发出的第一份通报称,孙世华等人的行为涉嫌扰乱单位秩序。但是迫于舆论压力,广州市公安局在10月13日再次发布通报,仅承认涉事警察“态度生硬、行为和语言有失文明”,已对其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深刻反省,但坚称所查看视频未显示孙世华律师遭警察殴打侮辱情况。

荔湾区公安分局周四对孙世华开出处罚告知单,这个举动实际上推翻了警方第二份通报的勉强认错部分,又回到第一份通报对孙世华的指控。

孙世华的丈夫隋牧青近日对 美国之音表示,警方没有秉公执法,而是继续袒护警察,并通过孙世华的姐姐和其他渠道做说服工作,称事情没有那么严重,这些行为是警察的惯常做法等等。 隋牧青说,他不接受警察私下的说法,认为孙世华案已经成为公共事件,应该立即公开视频,让公众评述,而且以冯炳辉局长为首的荔湾区公安分局需要集体回避,让第三方介入。

据隋牧青披露,孙世华被华林街派出所陈姓警员施暴期间,一名叫郭敏贞的广州女市民也在现场,她在案发后被警察抓到另一个派出

所关押了十余小时,其间也被脱衣检查,逼迫她作伪证说华林街派出所警察没有掐孙世华的脖子。

隋牧青说,现在广州警方通过各种渠道对他们实施威胁。

隋牧青:他们在这种问题上都是语焉不详,而且还透过各种渠道对我们进行人身威胁,(说)我们现在的做法就是与整个广州的警方为敌。

记者:是什么情况下,是什么样的人发出威胁?

隋牧青:有各种各样的人,包括从跟警方系统接触的人, 包括从孙世华的姐姐那边转过来的信息,包括律协、司法行政机关透过律师事务所转过来的信息,都有,全部都有。

孙世华律师在华林街派出所办案时的三名关键目击证人已经遭到警方抓捕。在派出所的目击证人张五洲用手机拍下了全过程,当时视频被警察强行删除。10月14日下午,张五洲在广东清远的妹妹家被抓走。李小贞目前处于监视居住状态。在北京旅游的梁颂基在维权人士张宝成家借宿,10月14日上午出门买菜时被广州警方跨省抓捕。

孙世华在微博转发律师会见证人张五洲的通报显示,张五洲在看守所遭到密集提审,长时间不能睡觉、不让大小便,律师会见被看守所强行中止,会见笔录也不让签。律师到看守所要求会见梁颂基也遭到刁难。

10月11日,孙世华律师在同事的陪同下,向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递交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广州市公安局公开监控视频,派出所涉案警察的姓名、警号,审讯笔录等。直到10月30日,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分局才回复孙世华律师,警方对于孙世华说要求的公开的信息均不予提供。孙世华律师提出行政复议被拒,而她向广州市监察委提交《报案书》,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都没有下文,超过法定立案期限没有任何答复。

隋牧青表示,目前他的微信公众号已经遭到封杀。财新网《广州女律师“受辱”事件发生一个月维权遇困境》一文已被删除。不过还是有少量文章在网络上依然存在。中国政法大学部分学生发文批评

警察滥权。北京市西城区律协发布了一篇文章,继续最终孙世华律师的最新情况。孙世华自述她在派出所扣押期间害怕成为女雷阳。隋牧青认为,雷阳案提振了警察队伍的士气,即使警察违反规定,当局也倾向于内部处理。

隋牧青:因为他们会把这件事与十五年前的孙志刚事件相提并论,十五年前的孙志刚事件,因为那个警察被判刑,很多警察是觉得很冤枉,很不应该,公安局长的做法很不对,等等。现在的警方的首长肯定会有这方面的压力,你不保护自己的兵,你作为警方的首脑,就有义务保护自己的兵,不管他做了什么过分的举动,你可以内部处理他,消化他,但是绝对不可以让警方系统外的平民,对这个警察怎么样。我怀疑这是一个普遍的心态,包括很多人分析也是这样的。

曾为维权律师的隋牧青律师执照已被吊销。隋牧青在Twitter上指出,“此案系有预谋有策划的公权犯罪。因周建斌上访致荔湾区某些官员受处分,因而决意将无罪的周判刑入狱。而不知内情的孙世华律师介入,有碍将周顺利定罪判刑,故干脆连辩护律师一并抓捕,以阻吓其他律师介入。如无网上巨大反响和声援,孙世华将被刑拘、判刑。”

美国之音在孙世华案引爆舆论之初即致电并发传真函到中国公安部、广州市公安局,至今未获回应。华林街派出所则称要打电话到市局提出相关问题,而华林街派出所的几名警察的手机再也无法接通。

中国正在计划修订新的警察法,引发民众对警权扩大的担忧。近日,江西上饶开发区公安分局的微信公众号发布一文,题目是 “新警察法出台,再跟警察索要执法证就会被强制传唤甚至被拘留了”。该文称警察可不经警告直接开枪,在大街上查验证件不需要任何解释。该文引发网络舆论强烈反应,目前这篇文章已被删除。

今年8月,资深媒体人何光伟在广州的地铁口遇到辅警查身份证,何光伟要求解释法律依据,被带到过冼村派出所做笔录、翻查个人物品。何光伟网络上发布《过冼村派出所》一文隔空喊话广州公安,试图得到回应。结果警察上门,何光伟家中被断电,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前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斌律师最近撰文回忆了体制内的工作经历。杨斌律师写道,她曾经是脱衣搜身警察中的一员,在司法实践中,脱光衣服搜身的手法,实在是太正常不过的一件事。

杨斌在文中指出,“让你脱光衣服,让你一丝不挂,从精神上彻底打垮你,没有一个手段比它更好用更有效了! 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有人稍有质疑,会被认为在试图挑战体制,具体来讲其实就是执法人员个人的权威,而这一权威,是从来不允许挑战的,因此迎接他的,通常不是释法说理,而是体制变本加厉的疯狂的报复——当然这一切依然不需要任何理由。”

北京大学的张千帆教授近日在金融时报撰文指出, 广州十多年前发生的“孙志刚事件”也成了公民推动制度进步的一个里程碑。

张千帆提出了对孙世华案的看法。他写道,虽然律师和警察各执一词,但是警方不仅一直拒绝公布事发当时的视频录像,而且还拘捕了当时在场的数位目击证人,不免让人心生狐疑。这位法学教授问道,如果错在律师,为什么不公布视频呢?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5)
Matt108
Matt108 2018-11-17 回复
现代城市广州的警察还想重复当年东圃黄村的事情吗?难道还想改变一下法律法规?
豬頭肉
豬頭肉 2018-11-17 回复
这种事儿, 尤其是美国之音沾了手的, 要从他们对事件的叙述了解真相, 简直比登天还难。
土澳居民A4MEh
土澳居民A4MEh 2018-11-17 回复
警察和律师都不是好东西!
Neoy
Neoy 2018-11-17
在中国,有良心的律师如果想做点实事都会收到体制方面的阻挠。久而久之就变成大家一起同流合污了
土澳居民12
土澳居民12 2018-11-17 回复
臭名昭著,中国警察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