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杀悉尼华裔女童不成立,刚释放没多久!他又被法官盯上了...(组图)
【今日澳洲11月14日讯】上周,新州最高法庭宣判,52岁的Vinzent Tarantino谋杀12岁女童易君仪(Quanne Diec)罪名不成立。在Tarantino无罪释放后几天,他因3年前的一把刀而被判处监禁3个月。
Vinzent Tarantino
据《悉尼晨锋报》报道,今天,Tarantino在法庭复审,大法官Robert Beech-Jones处理一宗有关他在公众场所保管刀具的剩余指控,Tarantino表示认罪。该指控可追溯到2016年11月,当时Tarantino走进Surry Hills警局,承认自己谋杀了易君仪,并表示自己身上有把刀。警官随后控制住刀,并将其逮捕。
Beech-Jones法官表示,当时他身上拿了一把“相当大”的刀具,是因为担心遭摩托党追杀。据称,Tarantino曾在一家夜总会担任保镖,他亲眼目睹了3起发生在1997年的夜总会谋杀案,但是首脑Bandidos被叛军杀害。陪审团被告知,这些恐惧驱使Tarantino走进警局,并对谋杀一事作出虚假认罪,以便自己能被关押起来并受到保护。
两名精神科医生和一名心理学家同意,Tarantino在认罪时正遭受精神分裂症的困扰,涉及持续的妄想和幻想。Beech-Jones法官称,拥有一把刀是“一个令人严重关切的问题”,由于所涉及刀具尺寸相当大,这种情况就更加严重,他表示,判刑时也必须考虑Tarantino的精神病状况和犯罪史。
易君仪
法庭获悉,在1993年,Tarantino曾因恶意伤害而入狱,2007年,因使用进攻性武器,殴打警察等罪名再次入狱。最终,Tarantino被判入狱3个月,Beech-Jones法官说道:“Tarantino必须清楚,即使再担心,在公共场所持有刀具也是一项犯罪行为。”
由于在宣判前,他已经监禁3年,所以即时释放。
(G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