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中国人大三次会议闭幕,表决通过“港版国安法”,林郑月娥发声明(组图)
据“央视新闻 ”报道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月28日下午3时举行闭幕会,表决各项决议草案、法律草案和决定草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据“多维新闻”报道 5月28日,中国人大会议正式在北京闭幕 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发表演说。
栗战书在会上说,通过“港版国安法”是落实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符合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符合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
他强调,中国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
栗战书在大会上说,通过“港版国安法”就是要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香港长治久安。(AFP)
会上,中国人大会议表决通过政府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民法典”,表决通过“港版国安法”。消息称,表决通过“港版国安法”时,有1票反对,6票弃权。
作为本届两会的最大亮点,设立“港版国安法”表明北京方面对香港的态度趋于强硬。绕开香港基本法23条出台“港版国安法”,有助于堵住香港存在的国家安全的漏洞,打击“港独”以及外部势力。
对于通过“港版国安法”,中国官媒新华社称,这体现中央维护国安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体现中央对香港利益和港人根本福祉的坚决维护和最大关切。
“港版国安法”分导语和正文。导语中指,近来香港国家安全风险突显,“港独”、分裂国家、暴力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一些国家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事务,利用香港从事危害中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港版国安法”通过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六十二条第二项、第十四项、第十六项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中国人大作出决定。
据“香港01”报道 据悉,草案内容有部分修订,包括在条文“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后,加上“和活动”三字,令涵盖范围更加广泛。另外对行政长官的要求,亦由原稿的“开展国家安全推广教育”,改为“开展国家安全教育”。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港版国安法」草案。(新华社)
“港版国安法”决定草案针对四项行为,分别是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
今日表决通过草案后,人大常委会将开始具体立法工作,包括厘定执法部门、罚则等细节。按照惯例,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举行会议一次,因此预计最快8月可通过法例,并在香港直接实施。
正文共7条,包括:
一、决定阐明国家坚定不移并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强调采取必要措施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依法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二、决定阐明国家坚决反对任何外国和境外势力以任何方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反制。
三、决定明确规定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责任;强调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尽早完成香港基本法规定的维护国家安全立法,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应当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四、决定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应当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机构和执行机制;中央人民政府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机关根据需要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机构,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相关职责。
五、决定明确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应当就香港特别行政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依法禁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等情况,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报告。
六、决定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决定明确,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将上述相关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七、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人大会议还表决通过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批准2020年中央预算。会议通过关于中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林郑月娥声明:特区政府全力配合,及早完成立法工作
据“环球网”报道 全国人大表决通过“港版国安法”后,香港特区政府网站今天下午刊登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对此的声明。
林郑月娥表示,欢迎全国人大通过有关《决定》。特区政府会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早完成相关的立法工作,过程中会积极反映香港特区的具体情况。我们亦会积极向各界解说这次立法的目的及其重要性。根据《决定》要求,特区政府会加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工作和公众教育,并就此向中央政府定期提交报告。
林郑月娥声明截图
以下为林郑月娥声明原文:
行政长官欢迎人大通过有关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今日(五月二十八日)表决通过有关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决定》),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作以下声明:
我欢迎全国人大通过有关《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是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亦和每一位香港市民息息相关。
鉴于特区行政立法机关难以在一段可见时间内自行完成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的立法,全国人大通过《决定》从国家层面完善香港在国家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具必要性和紧迫性,同时体现了国家对特区的关心。但我们明白特区根据《基本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仍然负有立法义务,应当尽早完成维护国家安全的有关立法。
特区政府会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早完成相关的立法工作,过程中会积极反映香港特区的具体情况。我们亦会积极向各界解说这次立法的目的及其重要性。根据《决定》要求,特区政府会加强维护国家安全的执法工作和公众教育,并就此向中央政府定期提交报告。
即将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是为了防范、制止和惩治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分子,维护香港的繁荣稳定,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不会影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一国两制”一直是香港最大的优势,而稳定和安全的社会将提供有利的营商和投资环境,促成香港未来更好的发展。我深信社会各界会全力支持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