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范冰冰的李晨,这次真的输了(组图)
范冰冰和李晨分手一年了,但关于李晨的分手风波,到目前为止还没完全过去。
就在最近,他因为名誉维权败诉甚至被嘲上了热搜。
李晨以造谣诽谤罪把一名转载《渣男李晨现形记》的博主告了,而重点是他竟然败诉了。
法院驳回了李晨方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在判决里说:李某某转载无明显不当,亦不存在损失李晨名誉权的主观意图。
因不构成李晨的侮辱与诽谤,故驳回诉讼请求。
作为娱乐圈名誉权维权失败的第一人,李晨委屈得捶地,很快提起了上诉。
但网友都不太买账,在评论里奥义开嘲:
明星关于名誉维权败诉,其实也不只有李晨。
汪峰也曾维权后败诉,而败诉的原因,都绕不开公众人物的容忍义务。
公众人物的容忍义务,是有别于普通人的。
公众人物本身就需要热度和话题,他们靠热度和讨论获利。
既然你已经选择站到聚光灯前被讨论,那就不能只要好的,不好的统统不允许讨论。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啊。一个明星如果没有这个容忍义务,没有度量,被观众厌弃是迟早的事。
当然,我也坚决支持李晨维权。毕竟法官也说了,明星可以议论,可以批评,但批评要有个度。
不过明星告粉丝这种行为,有的时候对明星自身来说,相当于自杀。
还记得杨幂曾经告黑粉侵权胜诉一案吗?那简直是有生之年的名场面。
杨幂工作室发布起诉书:
庭审结束后,虽然粉丝都在刷祝福杨幂维权成功,结果一天后被官方锤到了地心。
这次庭审的过程,被全程挂在中国庭审官网,被网友多次嘲上了热搜:
庭审过程有多搞笑,对杨幂来说不亚于公开行刑。最绝的是,法官问原告杨幂有没有偷税漏税,有没有接受过相关调查。原告律师吓得一身冷汗,支支吾吾地说自己去核实一下。
法官再次连环夺命问,你都主张偷税漏税是虚假的了,这个东西它不难处理啊?律师沉默了。
杨幂起诉黑粉这件事,她本意是维护自己的声誉,可实际上她赢了吗?
我觉得从效果上来看,输得很彻底。明星只允许吃瓜群众夸自己,不接受批评。指责明星是“票房毒药”会被告,指责对方私生活混乱也会被告。
公众人物利用公众的关注获得高额报酬,既要赚公众的钱又不准公众批评,这未免太搞笑了吧?公众人物的隐私本身就是受到限制的,因为公众人物的隐私保护和公众知情权是完全冲突的。就像法官跟杨幂律师说得那样:
“我先说一下,你不能说你作为公众人物有个什么事出来了之后,我作为老百姓我就什么话都不能说,明白吗,但这个评价是有边界的。你自己弄清楚,你要主张什么。你别一股脑就主张网友什么话都不能说了。”
公众人物如果缺乏度量,必然会被观众嘲的更凶,特别是那些本身就黑点缠身的明星。
当然,这个世界仍然有在这方面做得很好模范公众人物。
还记得盖茨五年前曾预言,让大家注意传染病么?
他直言“一种高度传染病毒可能比战争更致命,甚至能毁灭人类。”五年后,新冠爆发完全验证了他当时的预言。正常人这时候都会感到惊恐并提高警惕,但有些人忽然振臂一呼:“病毒就是盖茨搞的,不然他为什么五年前就知道?”此言一次,一部分人觉得是瞎扯,另一部分人一拍大腿觉得没错。如果我们仔细去看,就会发现外网骂盖茨的人,简直数不胜数。甚至还有人给他P黑白照,公开发出死亡威胁。
但盖茨怎么做的呢?他置之一笑,仍然全力研发疫苗,并豪掷几十亿美元用于抗疫。面对那些疯狂的骂他的网友,他表示:
“我觉得这挺有讽刺意味的,尤其是对于那些尽全力帮助世界,做好应对疫情准备的人来说。我们不能只为了服务某个国家,而是要为整个世界着想,包括那些缺乏疫苗研发和生产资源的国家。”
这就是世界首善的胸怀,用时间和事实说话,就是最好的公关。我觉得娱乐明星在这里的借鉴意义就是用作品说话,用你的演技和作品,去破除一切谣传和骂声。
而不是一边天天拍烂片,各种绯闻频出,还不让观众批评。
甚至把网友揪出来一顿吊打,这样消耗公众的热情和好感,又能红多久呢?
一个演员,直到现在提起他的名字,都没有一个让人记得住的作品,这何尝不是一种悲哀呢?
说起来,归根结底还是中国的演艺圈实在太宽容了。
演员曾黎曾在采访里说,年轻艺人拥有的物质条件实在太优越了。
他们在没有作品的时候就什么都有了,各种绯闻缠身仍然能越来越火。
得到荣光和关注很容易,导致他们失去了敬畏之心。
对职业本身没有敬畏心,所以他们就绕开了公众人物的容忍义务。
打官司是不可能挽回丢失的公众印象的,这一点,有些人早就验证过了。
离开范冰冰的李晨真的输了,输在了气度,输在了格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