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安机器落地:澳门模式还是港英模式(图)
一周前随同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北上的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6月10日接受媒体采访,披露香港警方正在筹备设立新的香港国安机构以执行“港版国安法”。这透露香港政府在北京全国“两会”敲定“港版国安法”后一改消极姿态,在短短两周时间内其实已开始实质动作。
在6月10日的专访中,李家超事实上透露了相当丰富的关键信息,粗略看来:其一,这一新设部门按编制将列在香港警务处名下,职责包括收集情报、调查和培训人员;其二,机构级别相当高,由在内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浦东干部学院、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等受训受教的香港警队鹰派代表、警务处处长邓炳强亲自领衔,由北京亲自培育的可信人员主导用意明显;其三,因新机构属于香港警队,中央仍有较大可能设立国安分支机构,因为“中央的情报收集网远大于警队,其分析亦属更高层次,中央具备‘直升机的视野’,掌握全盘局势,而香港作为一个城市,不能只靠自己收集到的资讯,中央会让我们知道整个形势”。
目前,新部门的前期工作,包括审视资源调拨、人力及器材规划“已经展开”,设立初期会有一定数量人手,其后按需要增加,并探讨加入其余5个纪律部队人员。
事实上,对于香港国安执法机构的设置,多维新闻曾在《【港版国安法】近思录:香港国安机构的两种“可能”》 一文中做出了两大猜测,其中便包括仿照港英时期香港政治部(警察)的模式。不过,照李家超所透露的信息看,香港可能会有另一种选择,即按照“澳门模式”来操作。
所谓“澳门模式”是指北京不设立对应的国家安全机构分支,而是基本上由澳门特区政府自己主导建立的本地国安机制。具体而言,第一个层级,2009年澳门在特首何厚铧主政时期完成国安立法,后因应香港局势动荡国安形势堪忧等原因于2018年成立最高等级的澳门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负责统筹和协调,其主席和副主席分别由行政长官和保安司长担任,成员包括行政法务司司长、警察总局局长、行政长官办公室主任、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主任、法务局局长、司法警察局局长、行政长官办公室一名顾问、保安司司长办公室一名顾问。另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则由保安司司长和司法警察局局长当然担任。
第二个层次,具体运作执行上,从2018年开始因应国安态势,澳门当局推动修订《修改第5/2006号法律<司法警察局>》,至2020年1月已通过立法会一般性讨论通过。根据这次修改,澳门司法警察局将被赋予与资讯及网络安全有关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等专属职权;同时,在组织架构上,澳门司法警察局将新设负责具体执行的厅级单位保安厅,以及附属保安厅的国家安全情报工作处、国家安全罪案调查处、国家安全政策研究处、国家安全事务综合处等多个处级单位。
2019年11月澳门行政会发言人梁庆庭曾公开披露,截至2019年6月份司法警察局有1,266人,而预料新的组织机构调整将使得该局在未来7年内逐步扩员到大约1,600人。据此,澳门事实上将建立较为完整的独立国安机构。
此外,在内地与澳门国安机构关系上,澳门官方并未披露两者的具体合作关系或者统辖关系,但是事实上在外界看来,鉴于澳门的实际体量和社会局势,国安问题一直没有像香港那么突出,所以这在澳门应该不会产生太大的协调困难。反倒是香港,作为东方“谍都”,同时又经历长达十几年的泛政治化运动的冲击,香港的国安态势与澳门截然不同,或者说严重得多。
从李家超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尽管香港社会上下包括李家超在内,可能均倾向于退而求其次,在不得不接受“港版国安法”的背景下选择“澳门模式”。但事实上,从北京决定出手乃至颁布“港版国安法”,林郑公开承认目前困境下无力推动国安立法的那刻起,香港建立国安机构的主导权已经不在香港手里了。
李家超披露香港新设国安部门之前,林郑刚刚在6月3日偕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李家超、警务处处长邓炳强等再度赴京“反映香港各界意见”,与中央港澳事务领导小组组长、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国务院港澳办主任夏宝龙共同出席会议,晤谈约3个小时,显然是问计北京。
可以预料,照此态势,北京可能仍然会持续介入香港国安机构及其整套运行机制的建立。若是,那么即便与北京联系紧密的邓炳强主导新设国安机构,也可能不足以打消北京的疑虑。所以,仿效港英时期直属军情五处的政治部,在香港警队内部编列单独的直属中央国安机构的部门成为最有效率的方式。
当然,最有效的方式往往也是最受争议的方式,在现阶段,香港社会能普遍接受的情况下,“澳门模式”不失为一种姿态缓和的过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