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名偷渡被刑拘港人受瞩 难以移送港府处理原因曝光(图)
此前尝试偷渡到台湾的12名港人被广东海警抓获并关押在深圳。北京时间9月13日,北京当局证实,12人因涉嫌偷渡,已被刑事拘留。中国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和香港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均认为,12名港人涉嫌潜逃台湾的案件,难以移交给港府处理。
据香港《明报》9月14日报道,对于12名港人是否会被内地当局加控违反“港版国安法”并于当地受审,刘兆佳分析说,“港版国安法”第55条规定,若案件涉及三种特定情形,经特区政府或驻港国安公署提出,并报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后,驻港国安公署将对案件行使管辖权。
第一,案件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区管辖确有困难。第二,出现香港特区政府无法有效执行“港版国安法”的严重情况。第三,出现国家安全面临重大现实威胁的情况。
刘兆佳认为,被捕的12人中有人弃保潜逃,反映香港自行处理“有困难”,如果其罪行涉及外国或“其他地区”势力,已符合上述两种特殊情况。
香港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则认为,该批港人不符合该三种由内地处理的特殊情形,但若内地以内地“国安法”起诉,案件将与香港无关,于内地审理也合理。
汤家骅认为,港府目前已无权介入案件,因2019年修订《逃犯条例》失败,内地与香港没有引渡协议,难循法律渠道移交被捕人回港。
港区人大代表、行会成员叶国谦则认为,相信由内地单位审理有关12名港人或违“港版国安法”案件的可能性不大,因相关案件在香港发生。他认为,12名港人须先在内地接受偷渡案的审讯,短时间难以回港。
据悉,广东海警8月23日在香港东南方海域查获一艘涉嫌非法越境快艇。
港媒当时报道,船上有12名计划逃到台湾、曾参与“反修例风波”的香港青年。这些人被捕后,被带到深圳盐田看守所关押。
据了解,被捕的12名港人,包括涉嫌协助“港独”组织“我要揽炒”呼吁国际制裁内地和香港而违反“港版国安法”的李宇轩、张俊富、张铭裕、李子贤、郭子麟、郑子豪、廖子文、黄伟然、邓棨然、严文谦、黄临福、乔映瑜。
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9月13日也发布通告称,这12人因涉嫌偷渡,已被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通报并称,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公安机关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各项合法权益。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9月13日于推特(Twitter)回应称,这12人因海上非法越境被捕,他们不是民运人物,是“企图把香港从中国分裂出去”。
香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9月8日向记者表示,港府会全力关切被捕港人家属的要求,但有关人员违犯内地法令,须依据内地法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