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小情侣公园亲热,男方却被路人刺死:凶手曝光后,才知人是善恶同体的兽(组图)
01
说一起旧案。
湖北鄂州。
傍晚时分。
一座公园的假山后,一对小情侣正在亲亲我我。
少男少女,约莫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
19岁的熊某,在公园散步,无意间撞到了这一切。
如果换做一般人,大概率会避嫌,转身离去。
但是眼前那甜蜜的画面,却让熊某心生“羡慕嫉妒恨”。
不仅上前和男生发生了争执,情急之下,还拔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连续刺向对方。
最终导致刚满15岁的男孩,失血过多而亡。
案发后,熊某很快被捕。
对于杀人事实,他没有任何辩解。
回顾当天发生的一切,熊某却悔不当初。
原来,不久前,他刚被干传销的女友欺骗,失去了“爱情”。
心情郁闷之际,恰巧看到两个年轻人在公园亲热。
当时脑袋一热,想的只有那句:
“为什么别人能够快乐地生活,我要被别人欺骗。”
于是,怒从心头起,惨案就此发生。
在案件的调查过程中,警察反复听到一句话:
这是个老实孩子,他是个好人,不可能杀人。
结果呢?
从心生妒忌,到大打出手,再到一命呜呼,不过几分钟的事情。
花开生两面,佛魔一念间。
我们每个人都有无数横切面,每个横切面都会激发不一样的特性。
02
知乎上有人问:是不是每个人内心都有邪恶的一面或者说是第二个自己?
想起陶勇医生的一句话:
“所有人其实都是善恶一体,没有什么单纯的好人,也没有什么单纯的坏人。别人说我只有好的一面,没有坏的一面,事实上是他们没有看到我其他的那些面。”
人啊,都是善恶同体的兽。
多年前的一个故事。
一个暴雨夜。
杭州市萧山区,发生一起车祸。
一名老者被撞成重伤。
老人被送进医院后,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一直处于半昏迷状态,肇事司机逃得无影无踪。
但肇事车辆的车主章女士,却心有不忍发誓要将伤者救活,为此,她不惜四处举债,不停地在医院和伤者家属之间奔波。
媒体知道后,进行了大肆报道。
都说老人有福,捡了一个女儿。
随着时间的推移,老人不仅没有康复的迹象。
病情也时不时地反复。
严重的时候,老人的双腿开始溃烂。
而这时的章女士已经无力负担老人的医药费。
医院下第一张催款单的时候,章女士在外面借钱;
第二张,她还在借钱;
第三张、第四张……
直到医院下了22张催款单,章女士再也借不到一分钱。
看着病床上的老人,她不由悲从中来。
这是个深不见底的黑洞,我还能看到尽头吗?
她拿起枕头,捂住老人的脑袋。
“第一次捂他,我只是下意识地做了个样子,发泄一下心里的愤恨,并不是真的想杀他。”
第一次,她不忍心,松开了。
第二次,她按下后,就再也没有移开。
老人最终被章女士捂死。
章女士归案后,大家一遍又一遍地追问:
“这么善良的人怎么会杀人呢?”
我想说的是:
每个人的心里多少都藏有一些阴暗面,别人没看到,不代表不存在。
一旦条件适合,阀门松懈,它们便会汹涌而来。
03
看过一个心理学漫画:每个人内心都有两头狼。
一头狼是邪恶。它是愤怒,嫉妒,愁闷,反悔,贪婪,骄傲,自怜,罪恶感,反对,仇视,欺骗,虚伪。
另外一只叫美好。它是喜乐,仁爱,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实,温柔,节制,诚恳,关心,同情。
这两头狼,都在争先恐后地想要长大。
而具体哪一头会成长起来,取决于你去喂养哪一头。
也就是说,一个人的内心是阳光普照还是阴霾重重,看你的选择。
2018年3月,全国公务员考试后。
顺义的秦女士,成绩优异,只要通过体检,就会被某单位录用。
这本来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情。
但是就在她去报到前,公安机关突然找上门来。
有人举报秦女士吸毒。
随后警方在她的电脑键盘下起获一袋冰毒,还在她的尿液检测中,发现了毒品成分。
秦女士百口莫辩。
随着调查的深入,疑窦丛生。
秦女士身家清白,进一步检测也证实她没有吸毒史。
而且一个通过国考笔试、面试,体检即将被录用的人怎么会主动吸毒?
这时候,一个名字在秦女士的脑海中浮现。
和秦女士一起参加国考的王某。
在同一单位的笔试中,秦女士排名第一,王某位列第二。
因为该单位只录取一人,王某名落孙山。
于是,秦女士便成了她的眼中钉、肉中刺。
王某决定铤而走险,雇佣肖某设计陷害秦女士吸毒。
真相大白,王某伏法。
在法院的判词中,有一段话特别让人唏嘘:
“王X,通过法院审理,认为你是认真工作,对生活有追求的人,但是你在追求中急功近利,突破了法律的底线,希望你调整心态,重新找到适合自己的道路。”
在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
看到别人的伴侣优秀会眼红;
看到同事升职加薪会嫉妒;
得到了想要更好的;
得不到的就想毁掉;
人性往深处看,都无法直视。
但是人和人是有区别的。
有的人会驾着负面情绪的汽车横冲直撞,直到车毁人亡。
有的人会选择一条宽阔的大道缓缓前行,无论境遇如何,都可以坦坦荡荡。
没有遇到好的伴侣,反思一下是不是自己还不够优秀?
同事能够更进一步,找找自己在工作中是否有所不足?
想拥有更多,就努努力,凭自己的本事挣得更多。
我们也许无法阻止邪念产生,但是我们可以提醒自己不要在和深渊的对视中,融入深渊。
04
看过一个话题:“说一说你曾经一闪而过的邪念。”
里面的回答五花八门,大多细思极恐。
那么,一个人有害人之心或者是有害人的可能性,但他没有付诸实践,要不要受到谴责?
中国人有一句老话:
“万恶淫为首,论迹不论心,论心世上无完人。”
什么意思?
判断一个人是不是恶,要看他具体有没有去做坏事,而不是看他有没有产生过做坏事的念头。
如果看心里有没有过邪念去判定是非善恶,那么世上也就没有什么良善之辈了。
我们的各种文字和影像,习惯把一个人塑造为好人,另一个是坏人。
实际这个世上没有绝对的好人和坏人,只有做了好事的人,和做了坏事的人。
我相信,即使是一个特别善良的人,也一定曾有过邪念。
一个穷凶极恶的人,说不定也是一个大孝子。
我们无须无限拔高人性,也不应当无底线贬低人性。
真诚面对人性,承认人性的缺憾,给予恰当的内外约束,才是对待人性最妥帖的态度。
《烈日灼心》里,段奕宏有段台词,讲得挺好:
“我喜欢法律。在我眼里,人是神性和动物性的总和,就是它有你想象不到的好,有你想象不到的恶,没有对错,这就是人。
所以说,法律特别可爱,它不管你能好到哪儿,就限制你不能恶到没边儿。它清楚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点脏事儿,想想可以,但做出来不行。
法律更像人性的低保,是一种强制性的修养,它不像宗教要求你眼高手低,就踏踏实实的告诉你,人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儿。又讲人情,又残酷无情。”
人性真正的高贵,不在于你纯洁得像一朵白莲花。
在于即使心生邪念,也懂得自省,懂得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