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男打工28日倒欠3280元,公司:少发一条朋友圈扣50 (图)
四川省巴中市一名赵姓男子约一个月前在当地应征卖酒公司的销售员。
没想到,工作28天后,竟然倒欠公司3280元(人民币.下同),让他感觉被骗。
对此,王姓负责人则表示,赵男应聘后并未达到工作考核标准才会被扣钱。赵某将和公司面谈,协商处理此事。
据内地媒体《红星新闻》报道,赵男日前被卖酒公司录取,没想到工作28天后,却反被告知欠公司3280元,让他相当不满。
他表示,自己努力工作卖酒,却惨遭公司解雇,不仅没领到工资,还倒欠公司,感到十分离谱。
对此,该卖酒公司的王姓负责人表示,公司对业绩有所规定,赵男录取后,使用社群软体发讯息的条数考核不合格,少发一条扣50元,并指其工作未达标,所以才会予以「劝退」。
赵男并未和该公司签订劳动合约,权益似乎因此未获得保障。
据公司规定,赵男每月要发50条朋友圈,少一条扣50元,不能屏蔽朋友圈;每天加10个好友,少加一个扣10元;群内动态每天不得少于10条,少一条扣10元;每天总结不少于50字,少一条扣10元;严禁发布公司外的销售信息,发一条扣100元。在管理数据表格上,赵男确欠3280元。
赵男反驳,在应聘销售员时,公司说过「保底3000元工资」。
不过考核表显示,在赵男工作28天内,群动态扣款980元,工作汇报扣款300元,微信添加人数扣罚2000元,共计扣款3280元。
王姓负责人反驳,赵某是代理,没有基本工资,但是有保底收入3000元,必须服从公司管理。卖酒超过酒的基本价格,就属于销售员的收入。
对于赵某倒欠公司一事,负责人表示,完成任务很简单,但赵男并没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去朋友圈发动态等工作。
有内地律师指,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工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约。
另外,劳工只要有正常履行劳动义务,公司就应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的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