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以反抗的暴力:疫情下的隔离与封锁,升级的家庭暴力(组图)
无论是唐念、张巧琳还是方宁,获得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她们都在最大程度上脱离了家暴的现实危险。
唐念又被跟踪了。
夜里11点46分,唐念下班,从公司出来后,她直接上了一辆网约车。
几乎在同一时间,停车场一辆白色的车启动,唐念让司机靠边,等白色的车先走。白色车驶出停车场,却没有继续往前。
“师傅,您别按导航走了,往右边绕一下。”过了一会儿,身后又出现了一辆黑色轿车,她隐约感到不对劲。“我最近在打官司,可能被跟踪了,您绕一下把他们甩开。”
司机在金融街绕了20多分钟,在胡同深处左右穿梭,没能甩脱。
到达长安街,唐念决定求助交警的时候,是12点一刻。
交警截停了两辆车,车里一共出来五个人,分别是唐念的丈夫宋南、宋南父母以及其他亲属,20分钟后民警到场。北京疫情的深夜,他们在西长安街,互相拿着手机录下对话,在路边对峙了1个多小时。
事发一星期后,5月13日,唐念向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从立案到签发仅用了六小时。保护令裁定:禁止宋南对唐念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宋南骚扰、跟踪唐念及其父母;禁止宋南出现在唐念工作单位方圆500米范围内。
这是新冠疫情席卷全球的第三年,根据联合国妇女署的数据,疫情以来,全球家庭暴力事件激增。在中国,多个社会组织的统计显示,封控期间,求助量大约增加20%。
隔离和封锁,意味着慢下来的时间,和家人“亲密无间”的相处,一些原本就存在家暴风险的家庭,暴力频繁地在隐秘处“咆哮”,家暴由此被称为“影子疫情”。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立法目的在于隔离暴力关系,在施暴者和受害人之间树立一道防火墙。申请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经历委托律师、锁定证据、法院立案、法庭问话等环节。疫情让每一个环节都充满了未知和不确定性,也催生出一些灵活多样的求助模式。
难以反抗的暴力
唐念和丈夫宋南的矛盾或许从一开始就初露端倪。
两人于2014年结婚,2018年生下孩子。怀孕后,他们一直和宋南父母共同居住。唐念毕业于北京一所知名的985高校,在一家银行工作。宋南婚后两年,一直处于待业状态。
唐念给当地妇联的求助信上列举了家暴的发展——最初两年,暴力体现为砸玻璃杯、砸电脑、推搡唐念。孩子出生后,因为夜里哺乳等日常琐事,争吵更加频繁,暴力逐渐演变为捶胸口等行为,一旦唐念指出宋南的行为涉嫌家暴,暴力就会升级。“这时候我的婆婆就会说,我公公年轻时候也对她动过手,在老家丈夫打妻子这样的行为很普遍。”
唐念向法院提交的一项证据显示:婚后第7年,2021年3月28日晚,3岁的孩子第一次目睹了暴力。争吵的原由是因为熄灯后,唐念玩手机的光线影响到宋南休息。搧嘴巴,卡脖子,唐念喘不过气,试图掰开手指头,徒劳无力,“男人的暴力是反抗不了的”,这次已经超出了唐念的忍耐限度。“孩子哭喊说别打我妈妈,别打我妈妈,他那么小,那么勇敢,那是我第一次意识到自己的怯懦。”唐念第一次有了离开的念头。
3月29日宋南出差,并于第二天失去联系,唐念被告知宋南因打架斗殴被拘留五天。回京后,唐念向宋南提出离婚,“但是他说经过拘留知道了平常日子的宝贵,希望我能再给他一次机会,我觉得孩子太小,再一次选择隐忍。”期间,宋南道歉,承认不应该动手。婚姻生活迎来了短暂的平静。
直到2021年12月5日,唐念劝阻宋南抽烟,两人再次发生争吵。唐念父母上门,打算带女儿离开,这次电梯间的摄像头,留下了宋南动手的证据,唐念第一次将真实的婚后生活向父母和盘托出,并下定决心离婚。此后20多天的时间里,她没再见到孩子。
2021年12月31日,唐念想带孩子过元旦,再次上门协商,遭到拒绝后,唐念选择了报警。经过调解,双方立下字据:唐念2022年1月4日将孩子送回。
2022年1月4日,唐念收到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提供的受案回执。受访者供图
1月7日是周五,唐念再次接孩子过周末,孩子上车后不停哭泣。“孩子说每次他一说想我,就会被他爸打嘴巴,他想呆在我身边保护我,我实在不忍心再送回去。”唐念决定将孩子留在身边。
她首先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起诉离婚。这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以失败告终,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显示:“一般夫妻纠纷中也可能存在轻微暴力甚至因失手而造成较为严重的身体伤害,但其与家庭暴力有着本质的区别。且申请人向本院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故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
邵齐齐律师分析,因为申请的时候唐念已经不在宋南家居住,并且距离暴力发生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多天,“法院认为没有紧迫性和现实危险性”。
2月21日,离婚案件第一次开庭,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产生了分歧,宋南提出补充新的证据,目前双方正在等待第二次开庭。2月末,宋南到唐念单位楼下,激烈沟通过一次,5月,便发生了开头跟踪那一幕。
当晚,凌晨1点46分唐念回到自己家,向网约车司机支付了121.8元,其中时长费60多元。而本来这段回家的路只需要30多元。
这一夜,唐念一宿没睡。
6小时获得人身安全保护令
唐念开始第二次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她曾经在网络上评论过反家暴的帖子,一位反家暴公益组织的妈妈联系她,给她发了一份全国反家暴地图,上面有各个城市可以求助的组织和联系方式,并提醒唐念保护好自己,保护好孩子,“有的妈妈可能300天见不到孩子。”
在这份反家暴地图中,唐念知道了源众家庭与社区发展服务中心,一家提供法律援助的公益机构。
唐念和源众取得联系,源众派出邵齐齐律师协助唐念。在搜罗家暴证据的过程中,唐念发现,除了5月7日的跟踪之外,宋南及其亲属的车辆还出现在单位停车场5次,每次停留3-4个小时,“他离开的时间基本上是我下班的时间,他们就跟着我离开停车场。”
大部分的证据都是唐念平时下意识收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将家庭暴力界定为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按照表现形式划分,可分为身体暴力、情感暴力、性暴力和经济控制。
邵齐齐律师将证据筛选集中在“非常确定的一些事情”上面,比如电梯的监控录像;比如男方在微信上道歉“上次动手不对”;比如五次跟踪记录和一次报警记录。
最终,邵齐齐整理的证据目录里有7项。“大众的一个误区就是好像要打得很惨才是家暴一样,但其实只要我能证明这个事确实发生了,那证据就是充足的。”
2022年1月8日,唐念去首都医科大学附属朝阳医院就诊。受访者供图
5月,北京疫情高发,源众所在的朝阳区实行居家办公,法院也基本停止了线下工作。如果通过邮寄的方式投递申请材料,时间上耗费较长,一般要7-10天后才有立案回馈,并不能以最快速度解决申请人的诉求。“因为本身就是你面临家暴的风险,才去申请这个保护令,时效性要求就会比较高,如果通过网上立案,这个过程当中会发生什么,谁也无法预料,所以说一般都是线下立案,3天内出裁定。”
尽管线下立案有些难度,5月13日上午9点半,邵齐齐和唐念依然前往朝阳区法院,“看看情况再说”。五一之前,邵齐齐看到法院有专人在院子里接收材料、消毒、录入系统。不过5月13日,现场接收材料的桌子已经撤走,留下了值守的工作人员回答询问。
“我说这个案子确实比较着急。否则的话也不会选择这个时间点过来。”说明情况后,法院接收了材料,大约一个小时后,唐念接到了下午“云开庭”的通知。
下午2点,法官在与男方电话沟通询问后,依法对唐念进行问话。“云法庭”里还有唐念的同事做证人出庭。4点,唐念收到了裁定书,这份裁定书同时也下发给了宋南。唐念还获得了居住地和工作单位属地派出所的联系方式,便于第一时间报警求助。
按照反家暴法的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措施主要有四类: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唐念拿到的这份裁定书显示:禁止宋南对唐念实施家庭暴力;禁止宋南骚扰、跟踪唐念及其父母;禁止宋南出现在唐念工作单位方圆500米范围内。
其中,“禁止宋南出现在唐念工作单位方圆500米范围内”这一条是邵齐齐特别建议唐念申请的,因为唐念过去数次被跟踪都集中在工作单位附近,“如果不主动申请,法官可能不会有这么详细的裁定。”
如果宋南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犯罪,除了会受到法院训诫外,还可能被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15日以下拘留。多位反家暴律师一致认为,在现实中,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况极少,作为一个司法文书,“它的司法威严和威慑力是在的”。
然而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无法约束宋南父母。在保护令签发之后,宋南的父母还跟踪过几次唐念,双方在小区门口发生争执。“他们说就想看看我几点回来,想在法庭上说明我加班晚,没有办法在工作日照顾孩子。”
2022年5月13日,唐念向朝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从立案到签发仅用了六小时。受访者供图
疫情期间家庭暴力事件增加
2020年5月,第一轮全国性疫情过后,源众的创办人李莹为家暴受害者张巧琳申请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张巧琳长期遭受家暴,孩子几个月大的时候,她就想离婚,却一次次选择了隐忍,十多年过去,她已经有了典型的受暴妇女综合征,“习得性无助就让她更难摆脱暴力环境。”
2018年,张巧琳的女儿已经成年,正在上大学,她拽着母亲来向源众求助,源众的创办人李莹对接了母女俩。“她就觉得她没有办法接受父亲对母亲长期施暴,她坚决要求她母亲离婚,可是,她母亲不同意。”
李莹解释,家暴有周期性,不是在一个频次上天天施暴,期间也夹杂着温情,道歉和礼物是施暴后常有的表现,直到下一个周期来临。“所以会让她有幻想,觉得他有可能改,所以她当时就跟我说她还是想给他一些机会。”
在李莹的经验里,十多年的家暴行为已经形成一种权力控制的沟通模式,“通过施暴来达到目的,施暴最容易让对方臣服,从而获得控制别人的快感,所以他很难真正地去改。”
李莹充分理解张巧琳的心理,她对张巧琳说不想离婚没关系,但建议她收集好证据,“万一哪天过不下去,要跟他离婚的时候,你能够取得比较优势的位置。”
疫情暴发后,2020年的5月,李莹再次见到了张巧琳,“她说这次一定要离婚。”因为疫情居家期间,张巧琳一家三口共处一室,矛盾冲突增加,男方施暴的频次变多。
有一次施暴的原因,仅仅只是因为张巧琳多买了一罐可乐。
“因为男的有糖尿病,不能喝,她当时就想着给女儿喝,结果男的把她一脚踹在地上,摁住她,掐她的脖子,女儿一看真的要出人命了,赶紧报警。”张巧琳的女儿在慌乱中拍下了视频。
这一次,让张巧琳意识到如果不离婚,下一次可能就没命了,“她当时已经都要窒息了,都已经要休克了,对他的幻想彻底破灭。”
因为离婚诉讼周期漫长,在证据充分的基础上,李莹顺利帮助张巧琳申请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我们在法庭上看视频,都觉得很绝望,因为他是糖尿病患者,肺部还做过手术,在自己喘息都困难的情况下,不停喘着粗气咒骂和殴打我的当事人。”
源众的统计数据显示,疫情之后,咨询量增加了20%。
根据联合国妇女署的报告,由于隔离和社交距离等措施以及本来就存在的性别不平等状况,新冠疫情期间家庭暴力事件猛增。
湖北省监利县反家暴公益组织的统计数据也验证了这一点。据媒体报道,“蓝天下妇女儿童维权协会”统计发现,2020年2月其服务的家暴事件有175起,是1月的近两倍、2019年同期的三倍多。
疫情期间,隔离和封锁,意味着慢下来的时间,和家人“亲密无间”的相处,密集的时间空间、对病毒的恐慌、心理焦虑、经济压力等原因,都在挤压着蠢蠢欲动的“暴力”,一些原本就存在家暴风险的家庭,暴力会升级。
2021年,李莹(左一)为家暴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双方正在签署代理协议。受访者供图
家暴个案管理员
深圳家暴个案管理员张宁艳第一次见到的方宁,浑身是伤。
2020年2月,全国疫情最为紧张的时候,深圳市宝安区陆续出现数十例的确诊病例,社区加强了人员出入的管理,人们居家隔离。
2月17日晚上,方宁被丈夫陈利掐住脖子,按在床上实施家暴。结婚十多年来,方宁第一次拨出了报警电话发出求助。虽然是深夜,民警很快抵达,在民警的调解下,陈利反复认错,再三保证绝不再犯,方宁无奈选择了原谅。然而,漫长的夜晚刚刚开始,民警离开半小时后,陈利又开始施暴,殴打从凌晨一点半持续到早上八点。第二天上午,方宁以上班的名义逃出家门,向妇联求助。
“我刚见到她时,她全身都是淤青,两边的脸都肿着。”张宁艳回忆。2月18日中午,张宁艳接到了街道妇联的委托电话,她被指派为这起高危家暴案件的个案管理员,需要马上前往案发社区进行协助。她负责方宁案件的所有环节,包括陪伴、关爱、心理疏导,对接法院、律所、社区、街道等,帮助方宁疏通全部流程。
反家暴法实施六年来,法院、公安、妇联、街道、社区、公益组织等机构共同编织了一张日渐严密的社会支持网络,全社会的反家暴意识提升,不再把家暴理解为“家务事”,多方力量共同支持受暴妇女维护自身权益。
但2020年以来,新冠病毒反复肆虐,反家暴的社会支持网络被削弱。相关责任人和社会机构的资源向抗疫倾斜,一些线下工作难以开展,反家暴系统上的完整链条,触点和触点之间失去了紧密连接。
在这个特殊时期,司法机构和公益组织也推出了一些更为灵活的支持方式。
“妇女遭受家暴后,她第一时间就面临着出社区的问题,那时候的很多资源和行政权力都集中到社区基层了,所以我们尤其重视社区的作用。”深圳鹏星家庭暴力防护中心的干事刘西重说,疫情期间,深圳鹏星采用“个案管理员”方式,个案管理员起到陪伴、心理辅导和协助受害人与各个部门交涉的作用,“就像大管家一样”。
来自国内一线反家暴机构的专业人士编写了《疫情期间家暴防护实用手册》,提供了家暴基本知识、预防家暴、自救与求助资源等信息,手册主编刘西重。受访者供图
张宁艳经过街道、社区的层层审批同意,迈出了自己小区的大门。她首先与方宁进行了四个小时的交谈。方宁已经忍受了长达十一年的家暴,她曾反抗过,也提过离婚,但只换来又一次的殴打。她把这些矛盾视作家丑,从未向周围的人求助,直至这一次。
这起案件被评定为高致命危险,也是家庭暴力的最高级别。张宁艳陪伴方宁先鉴定伤情,结果是轻微伤,已经达到拘留十天罚款两百元的惩罚程度,陈利很快被派出所拘留。
案发时正是疫情最严重的阶段。深圳市宝安区专门设立了家事纠纷系统,所有的材料和诉求可以通过线上上报,完成一站式服务。2月24日,张宁艳将方宁的口述、危险性评估、伤情鉴定和报警回执等材料收集形成证据链,上报至系统,提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诉求。2月25日,法院采用“云庭”在线进行询问并制作笔录,克服了疫情下当事人无法到庭参与调查的困难。当日,宝安法院通过“微法院”线上送达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法院电话传唤陈利,向他警告了家暴的严重性并禁止其靠近方宁,如有违反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在离婚案庭审中,陈利以缺席的行为拒绝离婚。正常情况下,当事人一方缺席则无法进行判决,但鉴于陈利情节恶劣的家暴史,法院仍作出判决宣判他们离婚,这在宝安区是首例离婚庭审中一方当事人缺席仍作出审判的案件。
此后,方宁被保护在社区住所内,家人轮流进行陪伴,陈利再也没能踏进小区的门。
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门槛高
保护令签发之后,唐念觉得安全了些,“如果他再出现在我眼前,不能再说是家事,我有法律依据了。”
无论是唐念、张巧琳还是方宁,获得人身安全保护令后,她们都在最大程度上脱离了家暴的现实危险。
而在求助之前,她们几乎都不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在广东五美律师欧美欣的观察中,求助者有一些普遍的共性:“在他们决定要对外求助以前,他们的家人或者是朋友很多都不知道他们长期遭受家暴,”还有很多受害人在咨询之前知道自己正在遭受家暴,但不知道如何维权,也不了解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作用。
反家暴法实施以来,整个社会对于家暴的关注度变高,家暴受害者的反家暴意识增强,主动求助的个案增多。最高法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12月底,全国法院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749份,有效遏制了家庭暴力的发生。2020年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2169份,2021年发出保护令3356份。
保护令的签发呈现明显上升趋势。
但是,近年来在实践中,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签发门槛高。今年3月,广东五美律师事务所发布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现状的大数据报告。报告以公开的法律数据库为样本,统计了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的民事裁定书1478份。五美的分析报告显示,在1478件案件中,法院出具保护令的案件共1089件,占73.68%。
2022年3月,广东五美律师事务所发布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现状的大数据报告。受访者供图
统计发现,被人民法院驳回申请的案件,绝大部分原因在于“现有证据不能充分证明申请人确实遭受家庭暴力或者存在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唐念第一次申请失败,法院的裁定也是这一结果。
今年3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卫生健康委共同发布《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意见》中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门槛高,法官对“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把握不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有“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即符合核发保护令的条件。多位律师认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该“应发尽发”。
多位法律人士认为,人身安全保护令最重要的意义,就在于司法机关对家暴亮剑。立法目的在于隔离暴力关系,在施暴者和受害人之间树立一道防火墙。对证据的要求应当是形式审查,而不应当做实质审查。
北京市千千律师事务所吕孝权律师指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目的旨在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因此只需要进行证据的形式审查。“申请人向法庭提交初步证据证明受害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法院毋须再询问被申请人意见,就可单独依法及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制止暴力,保护受害人人身安全。”
他表示,在涉家暴离婚诉讼中法院对施暴人家暴行为的认定,才应当对相关证据做实质审查,因为家暴一旦被认定直接关系到原被告双方相关实体权利的处分,包括是否判决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判给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否适当照顾无过错方利益、是否支持受害人离婚损害赔偿等。
李莹认为,“人身安全保护令其实是有效地制止了家暴的复发率”。相反,如果公权力不介入,不发告诫书或者不裁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它可能会引发暴力升级,因为施暴一方会觉得,你看警察也不管你。”
李莹还记得,2016年3月1日,反家暴法实施当天,她开始为受害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是北京市接到的第一例申请。“因为是第一例,法官比较慎重,法院就一直没有发,我就问他为什么没有发,法官说她身上的伤已经不太明显了,证据不够。”
后来补充了新的就医证据,以及多位目击者的证言,再加上申请期间施暴人频频威胁,半个月后,受害人终于成功拿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其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就是避免恶性家暴的发生,这个才是它最大的立法功能和价值。”李莹说。
(唐念、宋南、张巧琳、方宁、陈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