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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疫情:名存实亡的“中高风险区”(组图)

2022-06-27 来源: FT中文网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本文转载自FT中文网,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中高风险区规则的失效,使得地方政府的出行防疫政策开始碎片化。这毫无疑问是不利于恢复正常的境内人口流动秩序的。

中国疫情:名存实亡的“中高风险区”(组图) - 1

我最近统计了全国378个行政区(含直辖市、地级市和各省、自治区直辖的县级行政区)2022年6月24日12时从国务院官网(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采集的共484条疫情防控政策(部分地级市的各区疫情防控政策不同),试图从中找到一些规律。

在各地疫情管理政策中,一种常见的表述是“所在……”。484条疫情防控政策中共出现了1714次,每一条平均出现4次,具体又可以分为乡级(所在街道41次、所在乡镇49次)、县级(所在县649次)、地级三个层次。例如,某市疫情防控政策这么说:

中国疫情:名存实亡的“中高风险区”(组图) - 2

可以看到,当地对中高风险地区进行了四级管理。笔者猜测这和一些地方的中高风险地区划分大小密切相关。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实施精准管控措施的通知》对低、中、高风险区分别定义如下:

1.某个地方连续14天内没有确诊病例,即为低风险地区;

2.某个确诊病例的长期停留地区,连续14天内出现不超过10例确诊病例或1起聚集性疫情(学校、居民小区、工厂、自然村、医疗机构等小范围内发现5例及以上病例),则为中风险地区;

3.某个确诊病例的长期停留地区,连续14天内出现超过10例确诊病例或发生2起及以上聚集性疫情时,则调整为高风险地区。

可以看到,中高风险区的定义是“确诊病例长期停留的地区”。不过,不同地方的设定方法有所不同:

1.北京是村级:一个高风险区(昌平区小汤山镇大汤山村双兴苑小区)和三个中风险区(朝阳区十八里店乡吕家营村、平房乡姚家园东、西社区)。可以看到,朝阳区根据14天10例对村级区域设置中风险(社区即居民委员会);昌平区根据14天内2起聚集性疫情对小区级区域设置高风险。

2.内蒙古是乡级和村级混合:锡林郭勒盟设置的是苏尼特左旗的两个苏木(乡级行政单位);赤峰市设置的是三个社区。

3.上海也是小区级(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谈家桥路163弄)和村级(徐汇区凌云路街道梅陇三村等)混合。

可以看到的是,这个定义的面积可能相差十倍,人口更是可能有上百倍的差别。因此,如果将这个定义设置得太小,一方面显然不符合本土疫情的发生和传播实际(一个人的活动范围当然不止一栋楼这么小);另一方面也不利于外省市调查。

如果进一步考虑到目前流调高度依赖人工(通信行程卡只能精确到地市一级)的现实,“提级管控”往往是实践中最能为一线工作人员理解的做法。与记忆具体的小区相比,记忆市辖区、县的名字,无论对需要回忆行程的旅客还是对听取行程的工作人员而言都容易很多。

另外一个在各地政策中常见的措辞是“经评估参照管理”或“有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例如,北京的表述是“1例以上(含1例)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广州的表述是“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经评估需参照中风险地区管理的”,并具体举例了“内蒙古锡林郭勒、辽宁丹东、上海、北京”等地;深圳的表述是“参照管理县(市、区)”(具体举例为上海、北京)、“有社区暴发疫情的地市”(珠海香洲、横琴)、“有明显社区传播的地市(或县、区、旗)”(内蒙古锡林郭勒)、“国内疫情多点散发时,有病例报告的地市(或县、区、旗)”;成都的表述是“A、B类地区”,并声明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需关注微信公众号查看,实际上保留了最终解释权。

这种参照表述的措辞也和中高风险地区的定义密切相关。《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标准实施精准管控措施的通知》中,中风险地区和高风险地区并非是达到人数即自动宣布,而是需要由当地政府决定。

这使得某种程度上没有中高风险地区可能不足以反映当地的真实疫情情况。例如,地方政府有时会对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区宣布三区(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由于三区情况不上国务院平台及行程卡(行程卡不显示星号),因此外地政府需要使用“14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等更明确、更客观的定义进行参照管理。

这里面几乎每一个规则修改,都是一次本土疫情带来的直接教训——去年7月南京疫情时南京未及时宣布中风险区,使得各地开始参照管理;10月额济纳旗疫情,使得部分城市开始限制陆路国境口岸城市;今年3月香港疫情下有人偷渡内地,使得贵州省等省份开始对偷渡人员单列政策。

这两个因素共同构成了国内人口流动中一种近似于攻防的恶性循环——对很多人而言,所在的城市上星会对自己的出行造成一些影响;但大家都不上星而导致疫情外溢以后,地方政府自然就会采取“参照处理”等替代性的方法,从而使得中高风险机制名存实亡,最后大家的出行都会面临变数。

中高风险区规则的失效使得地方政府的出行防疫政策开始碎片化——484条政策的总字数多达40余万字,且写法多样,措辞毫无标准可言。这毫无疑问是不利于恢复正常的境内人口流动秩序的。

有序的人口流动的“序”建立在对规则的标准化、统一的描述上。在这484条中,一些省份采取了全省统一的防控措施(辽宁省、山东省、湖北省、海南省、贵州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共8个省区,各地市的防疫政策是一致的),对省内人口流动采取了统一的策略。

这种模式稍微简化了省内人口流动的模式——但要想真正恢复全国范围内的人口流动,各地就必须和中央政府一起坐下来好好谈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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