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英国国旗快闪2港铁站集结,王婆婆认罪囚32周(图)
人称「王婆婆」的示威常客王凤瑶,被控于2019年8月11日先后在港铁鲗鱼涌站和太古站参与非法集结。
她早前否认控罪,并争议控方所有的案情,案件原定1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审讯。但当日她在控方证人开始作供期间突然要求重新答辩,承认2项非法集结罪,之后决定不作求情。主任裁判官严舜仪判刑时指王有计划参与非法集结,考虑集结规模及对社会造成影响,以监禁40星期为量刑起点,在审讯期间认罪获20%刑期扣减,因此判2罪各监禁32星期,但同期执行。
66岁的被告王凤瑶,被控于2019年8月11日,先后在鲗鱼涌港铁站A出口内的出入闸口,及在西湾河康山道近太古站C出口,与另一些人参与非法集结。
裁判官判刑时指从被告当时衣着及装束,可见她明显是有计划参与非法集结。被告虽称因此案遭「大陆国安」扣查,但因没有资料显示她因此案而在其他地方被起诉,因此不能成为刑期扣减的因素。退庭后,被告于犯人栏内大叫「多谢大奶奶不杀之恩」。
被告今日承认的案情指,案发当日晚上有数百名示威者演化成「快闪党」,经港铁列车游走至不同地区制造混乱。约晚上10时,被告与约100名示威者在港铁鲗鱼涌站A出口集结。
示威者拆除港铁站内的围栏及利用围栏和雨伞设置路障,当中有人使用铁枝或雨伞敲打硬物以制造巨大声响,有人拿起消防喉向警方方向射水,及他们高叫具威吓性及挑拨性的言词,并以雷射笔照射警务人员。期间被告头戴黄色头盔、白色防毒面具及拿着1个上有「黑警」字样的袋及1个蓝黄色袋,站在示威者身后,挥动1面英国国旗,此外她亦不停谩骂警方,鼓励及推动该非法集结。随后警方又接获投诉,发现约100名示威者乘港铁至太古站C出口处参与非法集结。
港铁太古站及康怡广场的闭路电拍摄到被告高举英国国旗步出C出口,并且在康山道西行线汇合示威者,占领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