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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美国辗转加拿大,我带娃海外“流浪”的十年(组图)

2023-03-14 来源: 留学生Daily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我至今记得一个场景,2006年夏,我和儿子在上海浦东机场送我太太登机赴美。临别时儿子哀哀地哭,他当时虚年七岁,此前的年月里已经像小行星一样围绕着他妈妈运转了六七年,从来不曾长时间离别过,而这一次可预见的期限是一整个学年,起因是我太太被所在大学指派去美国一个公立大学做访问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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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了一会,年幼的他大概也意识到这是一个无法改变的现实,就从自己的小背包上解下一个小熊公仔,挂到他妈妈背包上。这种小熊公仔当时是喜士多便利店的赠品,他已经收集了四个。

大概三个月之后,当年的11月,他背着另外的三个小熊,兴高采烈地再次来到浦东机场,去跟远在美国的妈妈小熊会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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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我太太落地安顿下来之后,觉得有必要让儿子出来读书,带在身边,跟我讲了,我也同意。我于是很仓促地办理手续,向儿子就读的小学告假并且申请保留学籍,预约了上海美领馆去面签,我自己是做外贸的来去比较自由一点,不过当时参与管理着一家工厂,跟工厂也得告假。

待一切收拾停当,11月初的某天傍晚我把车子开去最后清洗了一次,自己在街边怅然若失地站了一会,次日带着儿子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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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抵达后入读了我们租住的公寓附近的一间普通公立小学,他在国内读二年级,也就平移让他进二年级的班。说来惭愧,尽管我和我太太的英文都不错,我太太是北外毕业的,但是在儿子小时候我们从来没教过他英文,他看的动画片也都是西游记和奥特曼,所以他给扔到那个小学时英文基础是零。

语言学上认为孩子七岁以前接受语言的方式是通过习得,所以孩子融入语言环境很快,也很自然。儿子曾经告诉过我们,他第一天坐校车上学时,同学们跟他说话他一句也听不懂,不管他们问什么,他只能点头。我猜想当时他的同学是不是认为学校里新来了个小傻子。

但是转过年头,也就是他在学校环境里生存了两三个月,他已经能够无障碍地跟同学交流,玩耍,打闹了。他与另外三个白人小孩还组了一个自称为四胞胎的小团体。期间唯一的一次故障是他初入学时写课堂小作文写不出来,很抓狂,他的韩国裔老师遂允许他用中文来写,以此完成作业。总体来讲,教学环境是很宽松和包容的。多年以后回过头来看,他这段时间的经历为他打下了很好的语言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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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当时是作短期居留的规划,没有打算移民扎根下来,我也怕儿子跟不上国内学校的进度,所以出国时他的二年级语文和数学课本我都让他自己背着来的,下一年的课本后来也是请家人寄来。

我们形成了一个惯例,每天放学回家我教他学一节语文内容,一节数学内容,并做一下相应的练习题,美国的小学没什么回家作业,那么他有时间学这些课程,我又配以各种点心零食,所以他很高兴地边吃边做。当然,吃完做完差不多是晚饭时间,总量可能多了,他那时候有点小胖墩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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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我们有对他兴趣能力的培养,也就是钢琴。他从五岁开始学琴,在国内时给他买了琴,但是到了美国租的公寓,起先还跟人合租,就没有琴了,还犯难了一阵,后来发现公寓不远的小山坡上就是大学音乐学院的琴房,几十个小隔间,每个小隔间里一架立式钢琴,有几个大的隔间里是三角钢琴。发现了这个宝藏所在之后,每周几次晚上我开车送母子俩去蹭琴,过个把小时再接回家,冬去春来,其间只有一两次被要练琴的大学生撵了出来,其余都是来去自如。

我太太有次曾跟她当时的教研室主任聊起这事,老先生还很生气,说我们是公立大学,公共空间,大家都交税的,谁都可以来,他们怎么能这样?大概一年之后我们给儿子找了音乐学院的一个华裔研究生做老师,他就更可以堂而皇之地去练琴了。这位老师水平好,对他指点颇多,他弹琴这事也就一直坚持了下来,后来回国继续,最后考过了十级。

那位老先生是上海人,九十年代初从杭州出国移民,身材高大,年轻时的黑白照片相比电影明星毫不逊色,但是他自谦出国多年艰辛历练,已经面目全非。我太太的访问学者工作原本是一年期,后因对方大学缺教师,老先生提出来又延长了一年。时光荏苒,转眼两年就过去了,我们决定如期回国,也向老先生辞行。老先生可能觉得我们就此留下也不失为一个选项,不过他是不说破的人,尊重我们的选择,并且说我们人做一个决定,往往要过十年,二十年会看得到结果。

我刚到美国时考出当地驾照,花2800美元买了一辆尼桑的二手车,两年里也算东奔西闯的,最远开到过波士顿,离开时3100美元卖掉,拿着这一小笔外快兑换成的人民币,我们重新开始了国内的生活,我太太回原单位继续教书,我则收拾起旧山河,拜山头见客户,做回我的外贸行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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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出国前是二年级,回国已经四年级,学校同意他回原班级,也无需什么考核。得益于之前两年里零食加自习的过程,他的语数课业倒是没有拉下,又兼英文他相比同年龄孩子凭空快了一截,所以小学高年级阶段他的成绩一直挺好。我们还保留着他小学毕业前写的保送外国语学校申请书扫描件,因为比同班一个女生少了一门奖项,他最终没有拿到保送的摇号名额,我们决定让他就读本地的一所民办初中。

我没有过再次离开自己国家的计划,不曾想短短几年后,我们家庭会走上移民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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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初中都聚集了一批各个小学上来的尖子生,孩子们之间的竞争很激烈,而学校为了自身声誉,获取生源,也往往鼓励这样的竞争和排名。我儿子初中三年维持在班级十名上下,摊到全年级有时就一百开外一点了。

我们继续没有给他报课外的辅导班,我们觉得已经是住校了,学业也够紧张,周末回家这一天半时间再赶各种班,实在犯不着。但是儿子反复地考不过同学,他内心可能多少有些挫败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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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初中后不久,他开始患上严重的皮肤过敏,程度最严重时周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处好的皮肤。当时想尽各种办法看,西医吃抗过敏药,涂激素药膏,能暂时压制下去,但是抗过敏药会让人昏昏欲睡,有时孩子上课时也撑不住,激素药膏用多了,色素沉着,皮肤变黑,变硬;中医煎汤药喝,做针灸,也没有明显的疗效。

他生理上很痛苦,但他也是懂事体谅人的孩子,往往忍住不说,只是性格上变得越来越内向。还是小孩心性,有次跟我太太说,妈妈你身上皮肤真好,我要是有你这么好就好了,我们听到都哭了。迫不得已,我们向学校申请了临时通校,晚上在家有时为了防止他睡梦中抓挠,我们得给他戴上手套,或者抓着他的双手睡觉。

是不是给他换一个环境,会好一点?于是移民这个选项被提上了日程。我仗着自己英文好,把加拿大从西到东九个省全部捋了一遍(北方地区和外岛不计),选了东边一个海洋省份的投资移民项目,全程自己办了下来。但是也因为自己办理,没有经验,有些环节上有耽搁,进度比我预想的要慢一点。

我们原本打算让儿子避开中考,但是一直到中考前移民签证还没有到,只能两手准备,他参加中考,考得还不错,被最好的两所高中之一录取,后来这个名额放弃了。

2014年7月,我们举家移民,开始了新的征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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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在回国的几年里,我们先后给他请过两个美国留学生做家教,维持他的英文听说阅读水平,但是总体上他的英文其实是退步的。日常没有语言环境,他不愿意讲。在家里我们曾经考虑为了他改成英文对话,但是试下来也很别扭,不了了之。

移民落地之后,他应该入读高中十年级,原以为他需要进ESL班强化提高一下英文,但是没想到多年前他在小学打下的英文基础,这个时候显现出来了。经过测试,校方认为他不用进ESL班,直接入读了。

经过高中三年的历练,听说读写这四项,他完全已经是NATIVE SPEAKER的水准。在写的方面,他有过一段时间来适应这边的标准和体系,练习和提高写各种ESSAY的能力。有朋友问起过我孩子英文学习方面的体会,我始终持这样一个观点,只要有语言环境,听和说容易解决,但是读和写一定得花较大量的时间才能提高。

我的另一个观察是青少年期的孩子相比小学阶段有更强,更明显的小团体特性,也就是说需要更多的努力去融入,去交朋友。而且因为我们落地一年之后搬了一次家,等于是我儿子十年级在一个地方,十一十二年级在另外一个地方,上大学他又去了蒙特利尔,这几年里他不断地在改换环境,改换朋友圈子,这需要很强的自我心理建设能力和适应能力。

尽管他也有过沮丧的时候,但是总体上我认为他做得很好。这边高中有义工的要求,四年下来毕业时要累计完成四十个小时的义工工作量。我儿子从十年级开始,少了一年,我曾担心小时数不够。儿子后来报了一个项目,每周末给本地的一家养育院里唐氏症的患儿弹奏两小时的钢琴。他来这边后我们给他买了个电子钢琴,KEYBOARD,有两年时间,基本上每个周日我开车送他去养育院,架好电子钢琴,他弹琴,我去附近商场买杯咖啡等他。他很乐意做这件事情,最后义工的小时数也远远超过了要求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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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和教育孩子的过程其实也是一个自我反观,自我改变,自我提高的过程。在融入环境方面,这几年儿子做得比我好,尽管他有年轻人的优势,我认为我还是应该从自身找原因。我曾经尝试过写小说,怀念我在国内时男人之间兄弟一般的情谊,是那种《三国》里面千里走单骑的情谊,是《水浒》里面宋江祭林冲时开口叫一声“兄”的情谊。有江湖气,有忠义观,有知遇情,糅合在一起,很难为不同族群的人所理解。当然,往前看,我乐观地认为我会有一两个很好的朋友,不多,但是人生得一知己足以慰怀。

儿子的皮肤过敏,在移民之后确实是好了。究其原因,一则是气候的寒冷干燥,二则相比初中阶段他心境上可能相对安逸一些。单就这一点,能解除他身体上巨大的痛苦,我觉得很多辛苦付出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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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毕业时,儿子报了蒙特利尔的麦吉尔大学,被录取了。我们参加了他的高中毕业典礼,校方很认真地宣读了每个毕业生的去向,我听下来,超过百分之九十的学生进了本地的大学,或者周边的一些大学,只有一个男生去了哈佛,我儿子和另外一个女孩子进了麦吉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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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他的决定,我是完全支持的。首先,他长大了,他不再是初中刚住校时一天往妈妈手机上打五六个电话,不知所措的小男孩子,他希望离开我们,过独立的生活,这是好的。在我们和孩子之间,这是一个漫长的告别过程,但也是一个必然的过程。

其次,大学本科是通才教育。我们并不期望他在大学本科学到多么高深的专门知识,但是要去见世面,要去开阔眼界。年轻人应该去更大的地方,更多的资源,智慧,财富汇集的地方,而不应该满足于窝在一个小地方。这可能跟我本身的经历也有关系。我自己就是从小城镇到上海读大学,我认为上海的四年对我的人生观,世界观有很大的影响力。

第三,蒙特利尔是加拿大为数不多的大城市里风格我相对最喜欢的城市。所以尽管蒙特利尔有很多问题,比如它的冬天太冷,又比如我的车子停在主城区的停车场里在光天化日之下被砸窗抢走背包,我儿子在咖啡馆跟我太太导师见面被偷走苹果电脑,我们每次去看望儿子都得在高速上开六七个小时,我还是认为蒙特利尔是一个值得看看,值得体验,或者有机会的话值得生活一段时间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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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把他的电子钢琴带上了,几年里他辗转搬了好几个公寓,这个琴也占地方,但他还是愿意带着,情绪上有压力时可以弹琴舒缓一下。从他幼年学琴开始,我们没有期望他走专业的道路,只是想让他在人生旅途上有一项爱好陪伴,有一个慰籍自己的擅长,现在,这颗在多年前埋下的种子,也开花结果了。

读了两年之后,儿子决定学医,读临床医学,做医生。医生是体面的职业,但是学医费用高,时间长,而且加拿大医学院数量有限,每年的招生名额有限,申请医学院是变态的难,相比隔壁的美国完全不在一个量级。本科毕业前一年的第一轮申请,由于缺乏经验和资源,叠加疫情期间的一些现实限制,他没有成功。

所幸他及时调整状态,转投麦吉尔本校实验医学的一个免疫学硕士项目,在导师的实验室里开始两年的实验生涯,积累资历和人脉。目前他已经完成了第二轮的医学院申请,并且接受了多伦多大学医学院MD和MD&PHD的面试,在等待录取通知,同时已收到多伦多大学一份PHD项目的OFFER。我们希望他好运,并且在今年九月到多伦多展开他人生新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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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文至此,我需要说明的是,我太太在这边大学体系里工作,在教育方面相对更熟悉,在儿子的成长过程中,尤其是这两轮医学院的申请中,她起到的指导和激励作用远大于我。我在此只是谈及我自己这些年来的经历与体会。至于我太太的诸多感悟,希望她有一天能拨冗写出来供大家参详。

回首这十多年的时间,我深切地认识到我们是勇敢的父母,但是具体归结起来,我们其实也只做了寥寥的几件事情——培养了儿子学习的能力,为他创造条件打了一个英文的基础,以及让他拥有一个钢琴的爱好,除此之外,都是他自身努力所得。我由此又想起当年老先生对我说的话,我们人做一个决定,往往要过十年,二十年会看得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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