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面放宽大城市落戶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图)
中国大陆公安部3日公布《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共26条,强调将探索户籍准入同城化,试点实施灵活落户政策,大力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全面放宽Ⅰ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亓希国在记者会上表示,推动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关键一环,公安部将充分发挥人口管理对于人口有序流动的牵引作用,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亓希国提到,一是推动各地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Ⅰ型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取消年度落户名额限制。
二是进一步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鼓励各地在人才市场、众创空间以及乡镇(街道)或者村(社区)设立集体户,更好地便利民众落户。
亓希国还说,公安部将探索户籍准入同城化,支持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居住证互通互认;试点实施灵活落户政策,对农村籍大学生、科技人才、退伍军人因实际居住、就业创业等申请落户的,可以迁入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助力城乡融合发展。
根据大陆国务院《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划分,人口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属于「I型大城市」,包括厦门、苏州、宁波等;人口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属于「特大城市」,包括杭州、南京、东莞等;人口1000万以上的属于「超大城市」,包含北京、上海、重庆、深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