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租劳斯莱斯,转手竟卖了,变现500多万逃至泰国(组图)
马某某从租赁公司先后租来劳斯莱斯、兰博基尼、法拉利等豪车后转手将这些车辆出售、抵押,获利500多万元后逃往泰国潜藏......
近日,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从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获知了这起合同诈骗案。2021年11月,马某某通过网上的汽车租赁服务广告结识了某公司老板戚先生。“当天他就向我租赁车辆,直至案发前,我们一直有租赁业务往来。”由于长期在这家公司租车,戚先生觉得马某某信誉不错。
2022年3月,马某某与该公司签订汽车租赁合同,以租赁的方式从该公司租得一辆价值480万元的劳斯莱斯古斯特,随后以280余万元的价格先后抵押、转卖给B典当公司和吴先生。2022年7月,他又以同样的手法从该公司骗得一辆价值320余万元的兰博基尼,随即以15万元、220余万元的价格先后抵押、转卖给陆先生、吴先生。
处理上述两辆车时,马某某向吴先生提供了车辆的临牌、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货物进口证明书等。“我和他们说车子是我买下来的,贷款还没还清,故还没有正式上牌。”到案后,马某某交代,那些文书也非原件,是他找人伪造的,“租车时戚先生曾出示给我看过文书,我根据上面的一些基本信息在百度贴吧花钱找人伪造的”。2022年8月,马某某再一次故技重施,从该公司骗得了一辆价值280余万元的法拉利,后以100万元的价格抵押给郑先生,并实得60万元。案发后,公司已从郑某处追回该车。
2022年9月,马某某出境至泰国。后来因为签证问题,他去过一趟老挝后又返回泰国,几个月后,成了黑户,滞留在泰国。今年3月,马某某在泰国曼谷居住的公寓中被当地警方抓获。4月11日,他被押解回上海。经审查,虹口检察院认为马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马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经审理,法院以马某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