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泼燃油纵火身亡!华人女子遭陌生男子突袭,纵火犯却不用负刑事责任?(组图)
在公交车上被素不相识的人突然泼煤油恶意纵火,多伦多年轻华人女子不幸身亡,而纵火的男子却不用负任何刑事责任。问就是,精神病大法万万能,精神病人杀人不光有免死金牌(何况加拿大还没死刑),还能完全免责……
本周一上午,带着手铐的 Tenzin Norbu 走进法庭,在高等法院大法官 Maureen Forestell 的面前,对针对自己的一级谋杀指控拒不认罪,此案在没有陪审团的情况下进行了审理。
时间回到两年前,2022年6月17日,在多伦多西部 Kipling Station 的一辆公交车上,嫌犯 Norbu 泼燃油纵火受害女子 Nyima Dolma(下文按藏语称呼她为卓玛),并导致受害人死亡。
在对嫌犯 Norbu 的审理过程中,嫌犯本人承认其对受害女子纵火并导致她死亡,但对一级谋杀拒不认罪。而嫌犯的辩护律师和控方检察官却一致表示,嫌犯对卓玛的死亡无需负刑事责任,理由就是嫌犯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
案发时,受害女子和纵火嫌犯互不相识,纯属无妄之灾。
根据供述,案发时受害女子卓玛正在上班的路上,28岁的她来自中国西藏,是一名护理员(caregiver)。当时卓玛坐在 TTC 公交车靠后的位置。然后嫌犯 Norbu 上了车,并站在卓玛的身后。
嫌犯和卓玛之间进行了大概几分钟的交谈,嫌犯 Norbu 问卓玛是否是藏族人。然后嫌犯突然从他的背包里拿出一罐打火机燃油(lighter fluid,一般为煤油),并泼向卓玛,然后放火点燃。
纵火造成卓玛全身多达60%的面积被烧伤,面部、颈部、手臂和腿部都有大片烧伤。
之后不久,嫌犯 Norbu 被捕,并被控谋杀未遂。
在医院艰难求生了18天之后,年仅28岁的卓玛还是因为伤势过重,而不幸去世。之后,警方将嫌犯 Norbu 的指控升级为一级谋杀。
本周一,在卓玛无辜身亡近两年之后,这起案子终于开庭了。嫌犯对一级谋杀拒不认罪,而皇家检察官(Crown prosecutors)和嫌犯 Norbu 的律师都要求 Forestell 法官认定嫌犯对卓玛的死亡不负刑事责任,表示“长期”的精神病状态使嫌犯无法完全理解自己的所作所为。
法医精神病学家 Alina Iosif 在对嫌犯 Norbu 进行评估之前查阅了 Norbu 多年的医疗记录,她告诉法庭,她认为嫌犯在袭击卓玛时精神分裂症发作。在犯罪前近十年,嫌犯一直表现出精神病行为。她说,嫌犯很可能在几年前被误诊为抑郁症,并因此接受了药物治疗。
嫌犯 Norbu 是 2008年移民来加拿大的,也就是说到了加拿大没几年之后,就一直表现出精神病行为。
法医精神病学家 Iosif 的证词指出,嫌犯 Norbu 有妄想症,他对西藏、火和自己的性意识有着不同寻常的持续关注和痴迷。有几次,嫌犯曾跟医生透露,他想自焚。
在法医精神病学家当庭作证后,嫌犯 Norbu 的辩护律师没有再传唤其他证人,但提交了一份认为其当事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意见书。
此案的检方 Brady Donohue 也表示,“Norbu先生长期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有明确证据表明,他患有妄想症、精神病、精神错乱,因此,他无法理解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
卓玛的姐姐(或妹妹)在法庭上大声控诉,称袭击当天是“她一生中最黑暗的一天”。卓玛的姐姐说,“她(卓玛)原本有着美好的未来……我无法用语言表达我所经历的痛苦、折磨和创伤。”
今天, Maureen Forestell 大法官将会对此案做出裁决。具体结果如何,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