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精者深陷抚养权之争 女同性恋夫妇誓不放弃
今日悉尼讯 澳洲东部时间 8月4日,悉尼一男子将成为新南威尔士州甚至整个澳洲首位将被剥夺对子女抚养权的捐精者,这场官司将挑战同性养育子女法规。
在地方法庭上,被告说,在过去的九年里他没有一天间断过与女儿的联系。“女儿清楚的知道我就是他的父亲,然而女儿今后要面对的人生里不再有爸爸,取而代之的都是妈妈。”这场官司的关键在于,新洲法律中规定当处理多方单亲家庭关系时,孩子的出生证明上只能有两位父母的名字。即使出生证明上写明捐精者是孩子的合法父亲,但捐精者只有规定的探望孩子的时间,却没有孩子的抚养权。
被告人在2001年,为一对女同性恋夫妇捐精,成功生下一名女孩。这场官司的诉讼者正是同性恋夫妇中没有生产的一位,这对女同性恋夫妇于2006年分手,原告将捐精者与新州公证处告上法庭,是因为她希望女儿的出生证明上第二位合法父母的名字是自己而不是被告。2001年原告在报纸的同性恋版块上登出一则广告,希望人愿意为她们捐精。被告就是看到这则广告前去捐精。2006年女同性恋夫妇分手之前,她们还会经常写信给被告,信中亲切的称呼他为‘爸爸’,大家如亲人般讨论他们的未来。”
同性恋夫妇还曾向被告要钱来抚养女儿。昨日,法官Stephen Walmsley 表示被告曾经为女儿支付了十几万的抚养与教育费用。他还为女儿的生母支付了产前检查,家庭助产师和药物,按摩与脊椎治疗的费用。去年,因为女儿的生母缺钱,被告还让她在自己的家里住了几个月而他自己去别的地方居住。
原告说到想要把被告的名字从女儿的出生证明中去掉是因为“政府相关部门,学校,医院都搞不清楚谁才是女儿的第二位合法父母。“实际的证明我合法母亲的身份,对我来说真的很重要…虽然我不是她的生母,但如果有了这张证明,这辈子我就不需要再去给别人验证什么了,因为法律上已经证明了我们就是母女。”
法官Walmsley 说他很可能会批准原告的请求究竟谁的名字在出生公证上是有重大意义的。他将在月底裁定宣判此案的结果。(晓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