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先锋晨报:物业经理公款私用怎么办?
今日悉尼讯 澳洲东部时间7月23日 问:别墅的物业经理刚刚找来一个园丁来修剪私人花园,但是这个花园里是的一个别墅主人的基础上的,它包含一个雨水蓄水池,这个蓄水池是共同财产。
我提出反对意见,因为尽管花园里长满了乱七八糟的杂草,但它并不影响蓄水池的政策使用。花园本身是业主的责任,而业主委员会只需要对蓄水池负责即可,所以业主委员会不应该用委员会的费用来修葺花园,请问我错了吗?
答:物业经理很可能会被授权作出这类决定(因为很多物业经理都是这么做的),但他们有权利为私人的财产的修葺支付费用吗?
对提问者的进一步询问,我发现要求修房产的人和房产的所有者不是同一个人,所以就不能认定为是阴谋。我认为这项工作会被允许进行可能是因为花园的状况降低了整栋房产的价值。但物业经理有权利这样做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这些别墅通常有附说明业主必须保持整洁的花园。
英文版:http://smh.domain.com.au/real-estate-news/weeding-out-owners-who-wont-work-20120720-22do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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