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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疫情下的特别法律适用 -- 租客欠租,不能赶走

2020-03-29 来源: 澳洲四大号外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澳大利亚新州议会在新冠疫情下制定了特别的法律适用。


如果您的租客欠租,您将是否有权采取措施?

于2020年3月24日,澳大利亚新州议会三读通过《COVID-19 Legislation Amendment (Emergency Measures) Bill 2020 [NSW]》的法律。

该法律的第2.17章节,专门对《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2010 No 42》做了修订,其中的最大影响是疫情时期租客与租户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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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与租户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具体变化

【资讯】疫情下的特别法律适用 -- 租客欠租,不能赶走 - 1

《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 2010 No 42》增加《Part 13 Response to COVID-19 pandemic》章节。其主要内容是:

为了应对2019冠状病毒大流行,可在相关法律下制定相应的法规用于以下:

(a)在法律适用的特定情况下,禁止房东、物业拥有人、所有人从租客或居住者中收回其物业的居住权

(b)在法律适用的特定情况下,禁止房东、物业所有人、物业经营者终止住宅租赁协议、占用协议或场地协议

(c)在与物业相关的法律适用或者合同适用的情况下,规范或阻止房东、物业所有人或社区经营者行使或执行另一项权利

(d)豁免租客、居住者或房主、或一群租客、居住者或房主与物业相关的法律条款或者合同条款

该法例自生效之日起的6个月之内有效。

有关具体条文原文,请见https://www.parliament.nsw.gov.au/bill/files/3741/Passed%20by%20both%20Houses.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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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通俗的解读如下:

  1. 租客可能不及时交租。这个时候,租客可能得到以上条款的保护,不及时缴租,还是可以住下去,并且可能不需要对房东进行赔偿,例如不必支付违约利息等。房东基本上要等待6个月之后才可以采取任何的追债行动。

  2. 房东不得赶走租客,收回物业。

  3. 房东不得提前结束租约。

  4. 政府的特别措施可以将限制房东执行在原法律或租约下的一些权力。也就是说,有些原本有利于房东的权力被限制了。

很明显,以上新措施都是为保护租客这类相对弱势群体在面对疫情时候可能需要面对的困境。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COVID-19 Legislation Amendment (Emergency Measures) Bill 2020 [NSW]》是一部覆盖范围很广的法律,现已三读通过。

但是,有关具体的执行细则看相关授权机构的具体规定和实施。

另外,该法律是新州法律,只适用于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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