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生完娃又怀上!新西兰女子错过带薪育儿假(图)
Stuff1月7日报道,两名女子要求推翻税务局不让她们休带薪育儿假的决定,但最终失败。
这两名女子没有资格因第二个婴儿享受育儿假,因为有一项要求,即两次育儿假付款申请之间至少要有六个月的间隔。
她们要求就业关系局进行审查,就业关系局于12月23日公布了其决定。
在一个案例中,该女子的第一个孩子提前在2020年9月29日出生。她从10月10日开始休带薪育儿假,原定于4月9日结束。
2021年1月,她发现自己再次怀孕,孩子将于8月23日出生。
她计划使用年假,并在9月6日开始因第二个孩子休育儿假。当她检查立法时,她意识到她需要在第一个和第二个育儿假之间有六个月的间隔。
她认为可能需要她在3月返回工作岗位,因此试图缩短她的假期,争取在3月6日返回。但她仍在休产假,她直到原计划的4月9日才返回。
她认为她在8月16日和9月5日之间休年假的计划中,育儿假足够,并且最初税务局批准支付从9月6日到2022年3月6日的款项。
但该部门指出,这些款项需要她在预产期前工作26周。
8月24日,她收到另一封信,她被拒绝了,因为没有达到这个标准。
这名女子告诉就业关系局,她告诉税务局,在她孩子的预产期前的最后52周,她将工作28周。
商业、创新和就业部说,她在相关期间只工作了25周。
就业关系局成员Robin Arthur说,议会打算将带薪育儿假的规定限制在孩子出生相对接近的父母身上。当所需时间从12个月减少到6个月时,当时的Labour部长Ruth Dyson说,重要的是,该标准在首次生育的父母和随后生育的父母之间创造了公平。
“这样的限制意味着一些人没有资格获得这些款项。这是议会当时的一项政策决定,从那时起就没有改变过,它准备从公共财政中支付什么以及何时支付。鉴于法定条款的明确意图,当局不能行使自由裁量权来做出不同的决定。”Arthur说。
“同样的道理适用于在申请付款的休假期之前已经工作26周的要求。因未达到这一门槛而拒绝支付假期费用符合立法的意图,即不是所有人都有资格获得这些费用。”
在另一个案例中,该女子在生完第一个孩子后休了带薪育儿假,并在2021年2月返回工作岗位。
然后她在8月为第二个孩子申请费用。
从第一次休假到开始第二次休假,她已经工作了23周。她在一家企业工作,她丈夫是该企业的总经理。
她争辩说,惩罚她似乎是不公正的,因为除非她的第二个孩子在三周后出生,否则她不可能达到重新从事有偿工作至少26周的门槛。
她的丈夫得了重病,需要长期治疗和手术。这意味着她之后无法回到工作岗位,而她丈夫也无法协助她全职照顾他们的两个孩子。
她建议可以通过提前三周结束育儿假来“平衡满足标准的不足之处。”
但Arthur在谈到她的案件时说,很明显,这是法律规定的用公共资金支付育儿假的标准所带来的有意结果。
(Viol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