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证”本周四起实施,入商场食肆等须出示接种纪录(图)
疫情大爆发,政府宣布落实疫苗通行证,于本周四(24日)实施。食物及衞生局副秘书长(衞生)蔡杰铭今日(21日)表示,疫情严重需要进一步收紧社交距离措施,其中一项为“疫苗通行证”,包括商场、街市、食肆等,均为现时仍可进入的处所,市民需要接种疫苗后才可进入处所。
蔡表示,现时仍开放的处所包括会址、商场、百货公司、街市等,而学校、政府部门、安老服务中心等地方亦会在稍后落实,而需要使用上述地方服务的人士可获豁免。在主动查核的状况下,只会好像平时在食肆一般的巡查行动;而被动查核处所则只会好像平常携带身份证一般简单,蔡坦言不希望透过执法要求市民打针。
惟他强调,若使用他人的打针纪录等同使用虚假文书,认为接种是容易的事。经过商场上班、回住所可以豁免,政府服务、医疗诊所、食肆外卖亦同获豁免。现时至6月30日只设12岁为限使用“疫苗通行证”,但不排除会调整。
食物环境衞生署副署长(环境衞生)黄淑娴补充,指由2月10日起在D类食肆已实施“疫苗通行证”,处所负责人要尽职检查,市民方面,如不诚实使用他人针卡将犯法,而被盗用、协助他人者,情况会由执法人员判断。蔡又指,在合理辩解方面,因政府已有一年多经验,知道要如何执法。如市民真的为了取外卖、回家等时候,不会严厉执法。根据法例,实施疫苗通行证的处所需有告示,疫苗通行证在被动查核处所内只需携带即可,看不到很容易便会误堕法网。
就处所权限方面,现时主动查核主要是食肆,只要做尽责检查便可,食肆无法自行查看个人资料,只有政府才可解密资料。在被动查核方面,如商场只要门口有贴二维码,亦要求市民扫安心出行,并不需做反扫工作。
香港疫情严峻,个案持续上升,措施有进一步收紧空间。其中一项“疫苗通行证”,可容许使用者进入24日仍开放的处所,例如食肆、超市、街市、酒店、宾馆等,除有豁免证明书外,只有已打针者才可入处所,惟豁免仅限于疫苗通行证,市民仍需使用安心出行。
“疫苗通行证”适用在餐饮、商场等,另外亦透过行政旨令应用在安老院、学校、或有不同规定,中小学生有豁免。第一阶段,即4月29日前,12岁以上者需要打1针才可入内。适用人士包括12岁或以上人士,有医生证明则可豁免。除豁免情况外,市民需带疫苗接种纪录到处所,当中分为两类处所,包括主动查核及被动查核处所,进入主动查核处所地方需要市民主动出示证明文件;而被动处所则为新加入处所,例如商场、街市、百货公司等,如被查核时才需要出示,换言之只需要像身份证一样携带纪录则可。至于酒店、宾馆等新加处所,市民亦需携带疫苗接种纪录才可进入。
“疫苗通行证”分两种,餐食处所、会址,主动由处所负责人主动检查二维码;商场、百货公司、街市等,员工要符合要求,但客户不用主动出示二维码,如“带身份证”。“疫苗通行证”内的针卡,可用实体或网上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