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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场新闻》案:钟沛权判刑21个月林绍桐即时释放,各方回应(组图)

2024-09-27 来源: BBC中文网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本文转载自BBC中文网,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香港《立场新闻》被控“串谋发布煽动刊物”案周四(9月26日)在区域法院判刑,前总编辑钟沛权及时任署任总编辑林绍桐分别判囚21个月及11个月,前者即时收监,后者获法官因应健康理由进一步减刑,当庭释放。

此案为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后首宗传媒被控煽动案,煽动罪首定罪最高可判囚2年。《立场》母公司Best Pencil(Hong Kong)Limited及二人早前被裁定罪名成立,两人获准保释候判,审讯期间已还押接近一年时间。

《立场新闻》案:钟沛权判刑21个月林绍桐即时释放,各方回应(组图) - 1

图像来源,Reuters 《立场新闻》前总编辑钟沛权被判囚21个月。

量刑考虑

区域法院定于下午2点半判刑,最终延至下午4点41分才开庭。钟沛权及林绍桐在开庭前分别进入法院大楼,林上月底曾因身体不适而获准缺席裁决。

开庭后,辩方代表余若薇呈上林的医疗报告,讲解其患有“抗嗜中性白血球细胞质抗体血管炎”,现时亦有严重狼疮性肾炎,肾功能少于三成,需定期覆诊控制。林过去一直由玛丽医院专科医生治理,若被监禁或因延误等情况导致其有生命危险。她希望法官量刑等于被告已被还柙的时间。

控方以17篇文章作为检控基础,法庭早前裁定当中11篇具有煽动意图,当中10篇由钟沛权发布,1篇由林绍桐发布。辩方争论当中有4篇文章属同一时间发布,代表被告履行新闻工作者工作,发表不同声音,而法官在审讯期间未有听取各文章作者解释为何持有相关意见,又指法庭应考虑《立场新闻》其它没被投诉有煽动成份的文章。

下午5点26分,法庭休庭处理证物问题,近一小时后才重新开庭宣布判刑。

法官郭伟健讲及判刑理时表示,不接纳被告因履行新闻报导职责而被定罪作为减刑因素,亦不同意辩方指被告“误堕法网”。他指,被告“不是单纯的新闻工作者”,裁定被告“不是进行真正的传媒工作,而是参与当时所谓的抗争”。根据多家香港媒体报导,当天早上11点已有逾60人排队轮候旁听筹号,法国、美国和加拿大等国领事、《立场》前员工及播客等亦有到庭旁听。持续旁听案件的香港记者协会前主席岑倚兰形容审讯是磨人的过程,不认同裁决理由,她又指结果或令人失望,她也会心存盼望,“风雨总会有消除的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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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绍桐获即时释放。

2021年12月29日,香港国安处拘捕《立场新闻》相关的7名人士,同日以“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起诉《立场》母公司及钟、林二人,以17篇文章作为检控基础,两人其后还押接近一年才获准保释。 《立场新闻》即时宣布停运,遣散所有员工。

《立场新闻》案于2022年10月开审,历时57日审讯,钟沛权选择作供,原定于去年10月裁决。因应辩方要求法庭考虑英国枢密院就煽动司法覆核的判词,法官郭伟健表示需待“快必”谭得志煽动上诉案结果等原因,最终经三度押后至今年8月29日裁决。案件由起诉至今已横跨33个月,距离开审接近两年。

各方回应

香港记者协会在判决后发声明形容判刑“反映香港新闻自由的衰落”,及传媒工作者履行职责时面对的实际危险。记协指,不论刑期为何,两名新闻工作者及《立场新闻》因新闻工作被定罪、判刑,已对香港新闻业界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声明提到,《立场》案未有为新闻业划下清晰界线,审讯期间对新闻内容的种种盘问,亦加剧新闻业自我审查风气。

无国界记者(RSF)回应指案件“定下危险案例”。 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事务总监莎拉·布鲁克斯(Sarah Brooks)指,两名记者因履行其工作被判监,令香港新闻自由再迎来“悲惨的一天”。

港府发声明指区域法院的判刑“彰显公义”。政府发言人表示,有外媒或其它别有用心人士及反华组织、政客作出不符事实及纯为政治目的之言论,恶意抹黑香港特区。发言人指,法庭裁决理由可见,《立场新闻》完全罔顾客观事实,违背国际人权公约所强调新闻从业员必须按“负责任新闻作业”原则真诚地行事。香港新闻工作者联会发声明支持裁决。

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李立峰表示,案件就煽动文章作出相应分类,但未有划下一条清晰界线。他认为案件判决仍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例如法庭指评论文章没有或忽视事实基础,但撰写评论者不可能在文章顾虑所有事实,而根据事实而作出相应诠释亦属平常,与煽动属两回事。前《立场》员工阿家(化名)表示对结果亦感失望。仍在新闻界工作的他称,判决会使新闻工作顾虑应采访什么人物,担心会否被指煽动。另一前《立场》员工宝儿(化名)表示,为林绍桐可即时释放而感到松一口气,但具体判词看不到逻辑,又认为案件只设下模糊的红线,会加剧自我审查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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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以国安法搜查《立场新闻》 六名前任及现高层被捕

法庭裁决

《立场新闻》案其中一个重要的争议点,在于是否需要证明其煽动意图。法庭裁定,发布者蓄意煽动或罔顾煽动后果,都可以定罪。法庭裁定,案发当时政治气氛极为炽热、大量市民不满意甚至反对香港特区政府和中央政府。在相关时代背景下,法庭裁定17篇文章中,有11篇具有煽动意图。

法庭裁定《立场新闻》的政治理念是本土主义,其媒体路线为支持及促进香港本土自主,在“反修例”运动期间更成为抺黑和中伤中央及特区政府的工具,并指两名被告知悉并认同文章煽动意图,提供《立场新闻》作发布平台,意图煽动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及憎恨司法,无论如何至少是罔顾煽动后果,裁定具有犯罪意图。

据案情,17 篇文章当中,有15篇在钟沛权出任总编时发布,钟承认由他本人审批。余下两篇文章在林绍桐出任署任总编时发布。11篇被指具有煽动意图的文章,有10篇由钟沛权审批,当中9篇为博客文章,分别由政治人物罗冠聪及张昆阳、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及资深传媒人区家麟撰写,另有初选案被告何桂蓝及中大校园冲突专访。相关文章被指在无客观基础下,指控律政司检控初选案荒谬及滥权、攻击《国安法》及煽动罪等执法及检控程序,以假消息散播憎恨及反政府情绪,以及攻击警方执法等。

其余6篇被裁定没有煽动意图的文章包括初选案被告邹家成、梁晃维专访;流亡海外的罗冠聪、许智峰、梁颂恒的专访,仅属受访人表述其政治观点、没有鼓动他人行动;以及邹幸彤获人权奖的文章则属新闻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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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像来源,Getty Images 钟沛权9月26日出庭前的场景

《立场新闻》案:钟沛权判刑21个月林绍桐即时释放,各方回应(组图) - 5

图像来源,Getty Images 林绍桐9月26日出庭前的场景

辩方陈情

8月29日,辩方代表律师余若薇在庭上读出林的陈情信。信中指新闻工作者并没有效忠的对象,如有的话只有是公众,亦只能是公众。林又指,“新闻工作者捍卫新闻自由的唯一方式是报道”,自己“刚巧”成为被告。

钟沛权的书面陈情信提及妻子陈沛敏早年采访日本大地震,是当年最后离开日本的其中一名香港记者。钟称,认识不少新闻工作者抱持相似信念,他相信新闻故事可反映时代,又指如实记录和报导,“是新闻工作者不可逃避的责任”。

辩方陈词时又提到,本案为首次有新闻工作者因刊登报道、评论被控煽动,审讯程序多次被延误,至今年3 月《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实施,囚犯可因行为良好而获得三分一扣减的条例被取消。余若薇表示,钟沛权被捕后已没有工作及入息,其太太陈沛敏正因《苹果日报》案被还押;林绍桐则患上罕见病,情况严重需接受化疗,肾功能减少,需长期到医院接受测试,狱中环境难以提供所需治疗。钟林在获准保释前已分别还押349日及313日,辩方建议法庭考虑运用酌情权,量刑不超过他们还押的日子,让他们不用重返监狱,亦不会受新条例影响。

煽动罪量刑判决统计

《立场新闻》被控的煽动罪原为《刑事罪行条例》下的罪行,由港英政府订立。在1997年主权移交至2020年《港区国安法》生效前,港府未曾引用该罪起诉传媒机构或个人。至2024年3月,香港实施俗称“23条”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旧有的煽动罪条文已被取代及废除,现时针对煽动罪最高刑罚亦由原本的2年监禁提升至7年,如涉及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可加刑至判监10年。

根据香港媒体《法庭线》的统计,在2020年至2024年历时3年半期间,共有55人及4间公司被控,涉及37宗案件,所有案件均由《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相关案件的判词曾指出,煽动罪没有量刑指引。截至2024年4月23日,共有41人认罪或被裁定罪成,量刑起点由 3 个月至 21 个月不等,两名未成年被告则分别判入教导所及更生中心。

港警:视乎文章煽动意图研下一步行动

8月29日裁决当日,港府发声明表示“裁决正好彰显公义”,任何人煽动仇恨危害国安,必然难逃法网。香港记者协会则指案件反映香港新闻自由衰落,裁决前已对香港新闻业界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香港警方国安处总警司李桂华在判决后见记者,他表示判辞清晰交代违法界线,指出若新闻机构利用事件为载体散播煽动信息即属违法,并非限制报道特定题目或案件。他称,警方曾被批评是打压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法庭的判辞显示当日警方有理据及急切的执法需要,强调这些自由并非绝对,若影响国家安全及公共安宁时可以施加规限。

涉案11篇文章被裁定具煽动意图,被问到警方会否调查或下一步行动,李桂华称会视乎撰文者是否有煽动意图,若有将会与律政司商讨是否适合检控。该批文章当中,有4篇评论由香港中文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专业顾问区家麟撰写。早于2022年4月,区家麟涉嫌违反“串谋发布及/或复制煽动刊物”罪一度被警方拘捕,获准保释,至今未被起诉,他被捕后仍在中大任教。至今年9月开学后课程时间表突然更新,本学期原定5科目不再由他任教。中大表示区家麟“因个人原因申请休假”,区家麟接受传媒查询时表示没有回应。

其它评论文章另涉及3名具名作者,当中罗冠聪及张昆阳已流亡海外,陈沛敏则因《苹果日报》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的案件正还押等候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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