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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不等于禁止:澳洲特殊宠物许可证制度,反思台湾特宠禁养争议(组图)

7小时前 来源: 转角国际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本文转载自转角国际,仅代表原出处和原作者观点,仅供参考阅读,不代表本网态度和立场。

台湾农业部动保司于2025年1月3日召开「指定公告禁止饲养输入动物种类」研商会议,讨论未来要禁止饲养或输入哪些物种作为宠物,虽然是以公共安全及动物福利的角度来评估,却引发舆论炸锅及许多争议。

在动物保护与管理层面,台湾还有很长足的进步空间,借鉴外国优良的管理制度才能达到控管风险的目的,本文将介绍澳州新南威尔斯州的特殊宠物饲主制度,作为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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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为可饲养伴侣动物的澳州原生种内陆鬃狮蜥。 图/路透社

争议缘由

此次风波中最大争议是「风险评估后没有建立管理制度」,以及将来「只允许输入白名单(曾通过审查的物种)可以进口的大方向」。针对公共安全评级,动保司并未列明详细评估标准,只把物种区分成危险及不危险,如果过了某条线就被评为「危险」,等同没有光谱,只有黑与白。

然而,危险与否很多时候是取决于操作人的硬体设备跟技术。举例来说,世界各地已有成千上万的大蟒被人饲养,但饲主被自家大蟒攻击致死或重伤残的案例其实寥寥可数;此外,只要没有经过长时间的互动跟制约训练,不同种大型蟒蛇成年体的危险程度其实都差不多,缅甸蟒更是相对温驯且驯化历史较久的种类,最初会被纳入名单令人不解,幸而已暂时取消列入。

即便风险确实存在,禁止是管理方法中最激烈、可能引起最多问题的手段。社会需要的应是细致分级管理,而为了应对生物的多种多样,衡量标准应以「种」为尺度而非现行公告的「科」,细致规划每个物种的安全等级及应对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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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动物虽有伤人风险,但透过正确设备与训练等饲养方式,可让风险大幅降低。图为迈阿密动物园的小朋友游客与白化缅甸蟒互动。 图/欧新社

至于输入问题,一般有所谓输入白名单(曾许可过)、输入黑名单(曾不许可过)、输入灰名单(未评估过),动保司以动保法第8条为依据,将黑、灰名单都当成黑名单处理,代表不会再新增白名单。但若根本没有审查及评估,如何知道能否满足其声称的公共安全跟动物福利?

输入白名单作为可输入标准也有所争议,其一是过去将首次输入申请由纸本转为电子系统时,有很多物种的首次输入资料消失。还曾有过输出入审查的专业度疑虑(同属且生态栖位相似的物种部分通过部分不通过)、科技进步降低饲养难度(变频冷气大幅降低电费、更多饵料问世等)、物种学名变换(曾被认为是A物种,后研究认定分裂出B物种)等等问题都需要再三考虑,光认定现有白名单会引发争议,但在会议上有人询问此问题两次,动保司却不予回应。

不只公共安全,动物福利也应该分级管理。例如金色曼蛙(Mantella aurantiaca)具社会性,因此德国部分地区不允许饲养单只,一定要购买复数,或证明已拥有其他个体才能购买单只。若以当前动保司的逻辑,金色曼蛙可能就会因为「难以满足其社交需求」而被纳入禁止名单。

讲白了,只要确保饲主具备相关知识跟对应财力,通常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改善动物福利。而当政府单位以最极端的状况评估,并先入为主认为所有人都没能力饲养好那些有条件和技术就能管理好的物种,直接以公共安全为由要求登记、不得买卖与繁殖,或是不进行分级管理就想没收人民的财产,其实是一种便宜行事,动保司具有人民赋予的权力,不应压缩人民权益来回避细致管理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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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色曼蛙成体为橘红色。因为具有社会性,德国部分地区禁止仅饲养单只。 图/维基共享

澳州的他山之石

动保司以与国际标准接轨为由发布禁止清单,却绝口不提是以荷兰这种仅允许30个物种被当作宠物的超严格国家为目标,而荷兰与台湾在地理位置、国际贸易角色、气候及民情都大相迳庭,台湾若也要以超高标准限制人民,可能也必须提出更好的理由。

国际间堪为参照的管理案例比比皆是,德国、瑞士、美国、澳洲都有针对饲养高风险物种及动物福利细致管理的地方行政区,甚至同一国各州之间都有设计详细的管理办法,笔者最喜欢的是澳洲新南威尔斯州(New South Wales)的爬行类动物饲养规范,在此分享如下:

在澳洲,因为当地生态环境的特殊性,饲养非原生的爬行类动物是违法的,而原生爬行动物受法律保护,因此若想饲养原生爬行动物作为宠物,需要获得国家公园及野生动物管理局辖下气候变迁、能源、环境和水部门授予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许可证,申请办法是根据《2016年生物多样性保护法》(Biodiversity Conservation Act 2016)而颁布。

根据该法案,从野外捕获当地爬行动物或释放爬行动物是违法的,因为从野外、甚至自家后院捕捉动物都可能导致局部物种灭绝,而被丢弃的动物可能会传播疾病并遭受饥饿或被捕食,伤害动物、随意丢弃动物都被视为犯罪,不仅会面临高额罚款,最高还可能入狱2年。

因此想要饲养本土爬行动物,也必须从有执照的经销商或饲养员处购买。新南威尔斯州法规将可作为宠物饲养的本土爬虫类分为R1~R5几种级别,饲主需要依据自己想饲养多少动物及什么类型的动物,选择对应的许可证类型。这不仅是为了保护当地独特的爬行动物物种及生态系统,也能确保动物及其主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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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国家会不同物种的饲养进行细致管理,包括针对饲养条件设立符合动物福利的规范。图为2007年德国柏林家养动物与植物展,一位饲主牵著宠物非洲巨颊囊鼠(Cricetomys emini)走动。 图/美联社

以物种和数量分级的许可证制度

根据该州政府网站,饲养单只动物与复数动物的许可证类别不同,若只饲养一只动物,需要的是「伴侣动物饲养员许可证」,如果想饲养另一种原生动物作为宠物,则需要更改为「原生动物饲养员许可证」,申请资格为16岁以上人士、16岁以下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

申请单只动物「伴侣动物饲养员许可证」的费用为50澳币,且执照需要定期更新,只有新南威尔斯州官方公布的物种名单中被标记为「伴侣动物」者可以饲养。

网站也细心指出,申请许可证之外,民众务必先行研究想饲养的爬行动物类型、所需环境和照顾条件,并征求爬行类专家和爬行类团体/协会意见,再前往有执照的贩售处购买动物。购买之后便可开始申请许可证,透过线上或致电政府服务中心来进行评估。

评估项目包括了许多约束条件。例如动物必须饲养在住宅内,并且不能用于展示。持证者必须遵守《私人饲养爬虫类实践守则》,当中对于不同种动物需要的照护环境有详细规范。此外,尽管不需要事先提交纪录,州政府仍要求饲主保留购买动物的相关证明(包括供应商详细资料、购买人详细资料和购买日期等),以便证明其来源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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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州Sturt国家公园一只砂巨蜥 (Varanus gouldii) 正在吐信探索环境。 图/Ãkos Lumnitzer@DCCEEW。

至于若想养多于一只的动物作为宠物,则需要申请原生动物饲养员许可证、R1基本爬行动物许可证,同样仅能饲养官方公布名单中被标记为「伴侣」或「R1 基本爬行动物」的爬行动物。有了这类许可证后,也可将鸟类或其他种类的原生动物作为宠物。

饲养动物2年后,才可以申请升级为更高级的许可证(针对难以照顾或不太常见的爬行动物物种)。升级条件包含:

年满18岁或以上

  • 在升级到R2级高级许可证(较难照顾或有毒的爬行动物)之前,已获得拥有R1基本爬行动物的许可证2年

  • 持有高级许可证的动物必须与持有基本许可证的动物为同一组(例如,基本蛇到高级蛇,基本龟到高级龟)

  • 持有R2级许可证和R2物种至少一年才能升级到R3,依此类推至R5

申请升级时必须持有当前许可证

至于R3、R4 和 R5 级许可证,因为允许饲养的爬行动物有特殊要求,例如为有毒物种,若无安全处理就会带来风险。因此要升级到3、4或5级许可证,必要条件也更多,包含:

  • 急救证书

  • 具备防逃逸的饲养空间

  • 具备可上锁的房间

  • 确认您处理有毒爬行动物的经验和技能的参考资料

  • 应急应变计划

许可证的升级成本,也依照规定更新的时间长短有所分别,为期2年的执照申请费用为120元澳币,5年期则是每次143元澳币,而且提交申请并不能保证就能获准升级执照。

以上为澳洲新南威尔斯州的爬行类动物饲养规范,细致且合理,该州同时也针对两栖类动物、鸟类、哺乳类动物的饲主设有类似规范,国际间也有如此认真管理的国家,很值得台湾参考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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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氏树蛙同被澳州列为可饲养的原生物种。 图/美联社

延伸思考与台湾的警惕

值得说明的是,因为澳洲完全禁止饲养外来爬行类物种,所以新南威尔斯州规范是针对饲养当地原生物种而设。台湾社会风气不支持饲养原生物种,且原生物种没有经过商业性驯化的历史,现阶段也没有供应商可提供合法的完全养殖原生物种(完全养殖指能在人工环境稳定繁殖第二代以上,不须再从野外补充种原)供民众购买饲养,所以对于饲养的规范主要著重在外来宠物上。

虽然新南威尔斯州与台湾管理的主要目标,存在著原生物种与外来种宠物的差异,但本质上都一样是针对饲养的风险管理与动物福利的保障,台湾若愿意建立分级管理制度,参考相关做法完全没有问题。

就笔者的看法,面对特殊宠物至少应将风险等级分为:超高风险、高风险、中等风险、有条件低风险、低风险、无风险。每个风险等级有不同的规定,符合规定者(技术考试、硬体需求、付费换证等)始得持有及饲养。权利及义务要对等,若想要持有危险物种,就应该付出被检核及遵守规定的义务。

可能有些反对分级管理制度的人会说:「做这么细很耗资源」、「谁要分担那些财力人力」,所以主张一率禁止。但我们可以发现,新南威尔斯州制度中的证照都要收费,而且是每次申请都须缴费,也不一定会一次就通过,因此各项证照规费、违规处罚的罚金等,都可以是支持制度的经费来源,制度的维持工作主要会集中在接受申请、资料查核及整理申请文件上,应当不会有过高花费。

另外,合法登记与繁殖的宠物业者,或是审核申请、辅导申请、提供饲养咨询、查缉违规的人员等,都算是健全产业的一环,也会创造一些专业就业机会,细致的分级管理特殊宠物不一定是纳税人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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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市场需求永远存在,需要细致分级管理,并由官民合作建立健全产业。图为示意图,香港防疫人员稽查宠物店疑似确诊案例。 图/路透社

台湾属于岛国,在生态上亦有自己的独特性,但长年未经有效管理的宠物市场已经存在,台湾又位处贸易转运的枢纽之一,且国内风气、法规和技术也不支持饲养原生动物,饲养外来宠物的市场不可能凭空消失。有需求就会有市场,单靠禁止没办法达到妥善管理目的,眼不见为净没有办法真正解决问题,考虑台湾的社会风气、文化及人民素养,越禁止很有可能越开花,给予一个合法的管道,让需求可以在管理下合法抒发,应该会是最佳解。

私以为台湾政府行政最大的问题就是喜欢照抄国外案例,但只抄对行政有利的部分或皮毛,没有全盘吸收到法规背后的精神。以滋扰性蛇类处理工作(即捕蜂捉蛇)为例,光是把澳洲单次出勤的费用转换成台币来计价,却没有考虑澳洲当局对捕蛇人的专业考核及规范,还有对蛇类后续处理等相关规定,并未对厂商的专业度进行资格限制或审查,才产出了日前屏东县政府爆发的捕蜂捉蛇标案舞弊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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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靠禁止没办法达到妥善管理目的,外来入侵种绿鬣蜥最早在野外成立族群,很可能是业者为躲避查缉而大量丢弃所导致。建立合法管道抒发需求,应该会是最佳解。图/报系图库

不论是以饲养规范或是输出入的角度,都不应该照抄其他国家的制度,应该以本地的需求跟情况为主轴,参考国外案例和经验,去芜存菁后设计出符合台湾自己的规范。也呼吁动保司应与各界讨论细致管理的执行办法,找到一个所有利害关系人都能接受的管理共识,将风险收束管理降到最低,才是民主社会进步的样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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