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5月20日上路(组图)
大陆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大休会期间代行通过法案的职权,于今(30)日的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民营经济促进法」,将在5月20日起正式施行。《民营经济促进法》共9章78条,包括总则、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法律责任和附则等。

《新华社》报导,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民营经济促进法将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会议期间,大陆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们取得共识并认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将(中共)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巩固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民营经济发展成果。
《民营经济促进法》首次将「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写入法律,首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并规定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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