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愤怒!宁波保时捷弯道超车撞飞摩托车,肇事者不救人先换车牌!警方通报引争议(视频/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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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下午,有网友发布了一段交通事故视频,一辆保时捷在山路弯道处违规超车,把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给撞倒,导致摩托车驾驶员摔倒受伤。
保时捷车主停车后的反应让网友们愤怒了,他下车后第一时间是撕掉了车后的黄色牌照,然后从车里拿出一张蓝色牌照贴上,然后过去查看骑手的伤势。

事情经过
5月2日下午18点,虽然已经傍晚了,但是天色还很好,一辆摩托车正常的行驶在山路上。
山路有点窄,就是两车道,摩托车骑手突然就被后面的汽车给大力顶了起来,骑手直接甩出摩托车,撞到了前面的石头墙上,摩托车都被高速摩擦起了火星。

通过后车的行车记录仪才看清楚,撞击摩托车的是一辆红色的保时捷跑车,当时它是逆行操作,快速的弯道超车,越过中间实线时就撞到了摩托车。

幸好骑手穿的装备比较齐全,头盔保护了头部,身上在地面上摩擦,衣服都破破烂烂的,手肘部都磨烂了,他瘫坐在地上,抱着手臂疼的呲牙咧嘴的,看样子可能骨折了。
保时捷司机操作之谜
保时捷撞了摩托车之后没有马上停下来,司机看到自己的位置还在道路左边,然后开到了道路右边的位置停下来。
司机停下车以后,马上下车来到后面取下来黄色的车牌,然后又从车里拿出来一副蓝色的车牌贴上。

虽然他做的动作行云流水,但是没想到他的一举一动都被后面车辆的行车记录仪给拍摄下来,从车祸发生的一瞬间到他下车后所有的动作,都被记录下来,并且最终被车主发到了网上。

很多人怀疑保时捷挂的黄色车牌是假的,或者是伪造的,不然的话他为什么第一时间不去看受伤的人,反而是第一时间换车牌呢?

警方通报引起网友争议
警方也是第一时间接到了报警,迅速赶到了现场进行处理,最终余姚警方发布了通报:
2025年5月2日18时许,余姚市S206嘉余线(176K+50M)处,周某(男)驾驶未悬挂车牌的轿车在违法超车过程中,与前方同向行驶的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摩托车驾驶员何某(男)摔倒受伤。事故发生后,周某拿出随车携带的原车车牌进行粘贴安装。
经医院诊断,何某左手臂桡骨下段骨折。目前,周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该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网友们看到肇事司机周某被刑事拘留了,感觉也是大快人心,他这样的驾驶举动害人害己,这样被刑拘了也是罪有应得了。

不过警方的这份通报还是引起了部分网友们的争议,通报中说的是肇事司机驾驶的“未悬挂车牌”的轿车,而在视频中明显的看到了这辆车悬挂的是黄色的牌子,而且周某还有摘掉牌照的举动,也有更换牌子的过程,难道警方没有发现吗?
有网友就说了,“明明是使用假车牌,警方通报怎么说是未悬挂车牌呢?”

也有人怀疑黄色的牌子可能是那种网购的塑料牌照,就和悬挂的那种VIP牌子一样,不过看起来还是有区别的,远处看有字母和数字,不知道警方有没有调查清楚。

有网友说周某身份不一般?

有网友看到了这辆保时捷,就在视频下面留言了,说这辆车在24年8月份就出交通事故了,而且还导致人员伤亡了,怎么现在又出来飙车了?

6日晚,宁波警方向新黄河记者回应称,经警方调查核实,周某之前未有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其车辆于2024年10月8日上牌,与网传2024年8月的舟山撞人事故并无关联,并且两辆车为保时捷的不同型号。警方还称,该肇事司机起初安装的是一块车牌模样的黄色装饰牌。
河南知名律师付建告诉潇湘晨报记者,保时捷司机在弯道超车,弯道属于视线盲区,超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他人受伤的后果,属于危险驾驶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构成危险驾驶罪。保时捷司机可能需要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还需向受害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安装车牌,主观上可能具有伪造证据逃避事故责任的目的,这一行为反映了其主观状态以及恶性程度,属于量刑可以参考的加重情节。而且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没有选择报警或者拨打紧急救助电话,同样可以作为参考从重量刑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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