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炮外国人“有损国格”?大连工大开除女生事件引爆热议,胡锡进等多名大V发声(组图)
大连工业大学学生李某某因与37岁的乌克兰电竞选手约炮,被对方将视频发到互联网上炫耀,最终身败名裂。近日,她就读的大连工业大学发公告,拟将她开除学籍,该消息连续冲上各大热搜。


学校的处罚同时引发舆论热议,一连出了很多词条,几乎都在为她喊冤。

大批的媒体和大V一股脑的为这个女生说话。
先来看报道:

《环球时报》力挺女生:




很多大V似乎都支持女生,觉得不该开除,比如胡锡进:




著名大V留几手也支持女生:

很多网友也对此表示赞同



媒体采访了律师,律师说学校处理的不对。

但也有网友似乎并不认同媒体的报道:



网友们的争论也是没有停过:






也有大V认为处理的非常正确:

这个事情吵得一塌糊涂:


那么话说回来,学校处理她到底有无依据?
中国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了学校可以让学生退学的情形,第六款是,“其他情形”,以学校规定为准。

有法律人士提出,“退学”和“开除学籍”是两回事,大连工业大学引用“退学”的规定来执行“开除学籍”的决定,已经涉嫌行政违法和民事侵权。
再看学校规定,《大连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十九条第六款是:“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有损国格、校誉的,视情节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与外国人不正当交往”并“有损国格”,所以需要开除,光看这个描述我以为是当间谍,结果这条规定运用的情形是:女生与外国人发生关系并被偷拍传播。
援引法律来看,是外国男性偷拍,女生是受害者。而学校选择把受害者姓名挂到网上,通报全校将其开除,似乎和法律背道而驰。
另外,有关高校处罚男生的通报,我们在新闻里见过太多了,那些偷拍女性的、性骚扰的、虐待动物的那些男学生,不公布真实姓名,一律是某某某,避而不谈,含糊其辞,处分从轻。还有人跟着说“要给犯错的年轻人机会”。
随手搜几个。
浙大男生努某某,强奸罪,不披露真实姓名留校察看;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一男生偷拍女生裙底,连姓氏都没披露,留校察看;

武大男生肖某某,在图书馆性骚扰,不披露真实姓名,记过;

广东海洋大学崔某,虐待动物,不披露真实姓名,留校察看。

安徽师大一名男教师,多次威胁性骚扰女生,姓名从未被披露,还在被行政处分后又回到学校保卫处任职,校方回应是:“给他留了一口饭吃。”

以上这些男性违法分子,从老师到学生,都是向更弱势者下手。在通报中,却都没有公布真实姓名,一律是某某某,处分从轻。为何这次大连工业大学没有给年轻人李某某一次机会,而是给了她一记重锤?不知道大家看了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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