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所民警玩忽职守致强奸案未及时侦破,当事女子一年后再遭嫌疑人性侵,判了(组图)
一名无性自我防卫能力的女子疑被强奸后,处理警情的民警张某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导致该女子被强奸案未及时侦破,未归案的犯罪嫌疑人时隔一年多后再次对该女子实施性侵。11月28日,萧县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该案一审判决书,以张某犯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派出所民警玩忽职守致强奸案未及时侦破 资料图
28岁的张某系安徽宿州市人,今年8月,他被萧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其犯玩忽职守罪。据检方指控,2023年4月30日7时4分,邓某向110报警,称其妻子赵某(经鉴定无性自我防卫能力,且患精神发育迟滞(中度))被强奸。宿州市某局指挥中心向宿州市某局经开区人民南路派出所派警,人民南路派出所值班民警张某带3名辅警出警,前往邓某所居住的宿州市经开区某村。
张某等4人在出警现场见到邓某和赵某,了解到赵某被名叫“宿县”(丁某)的人强奸并逃跑,要求某机关处置。其间,邓某因听到赵某因“宿县”没给钱,要求出警人员将“宿县”抓捕并给赵某钱的事情丢人,想撤回报警。张某在有证据证明赵某可能被强奸的情况下,仍示意邓某打报警电话撤案,并事后向宿州市某局指挥中心反馈“经了解其老婆赵某并未发生强奸”。张某未按规定向领导汇报该起强奸警情,且未根据派出所办理刑事案件“负面清单”规定移交案件。由于张某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导致赵某被强奸案未及时侦破,未归案的犯罪嫌疑人丁某时隔一年多后再次对赵某实施性侵。今年6月10日,经宿州市人民检察院电话通知后,张某到检察机关接受询问。
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证据,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法院认为,张某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警情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职责,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关于辩护人认为张某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有悔罪表现,建议对其从轻处罚、从宽处理的意见与查明事实相符,予以采纳。
据此,今年9月8日,萧县人民法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龚某珍涉嫌杀害前夫潜逃26年一案,7月30日在湖北咸宁赤壁法院开庭审理。
1998年4月,赤壁男子朱某某在出租屋内身亡,身中16刀,失联的前妻龚某珍成为警方重点怀疑对象。案发现场,朱某某还留下一张带血的字条,上写:爱人我真的爱你,永别了。
龚某珍曾在案发后给警方寄去自白书,她写道:当晚朱某某撕扯她的衣物,侮辱、殴打她,在掐她脖子时她摸出刀砍向朱某某。
2024年8月,龚某珍在福建省罗源县落网。潜逃的20多年里,龚某珍辗转多地最终落脚罗源县,与当地男子结婚并育有一对子女。
今年5月,湖北省咸宁市检察院以被告人龚某珍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咸宁市中院提起公诉。
法医刘良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认为死者朱某某死因符合毒鼠强中毒死亡。辩护人认为龚某珍持刀砍击的行为系正当防卫。
朱某某的家人认为龚某珍潜逃26年,毫无悔罪态度,应从重处罚。
案件未当庭宣判。
前夫身亡,26年后她坐上审判席
7月30日,龚某珍涉嫌故意杀害前夫朱某某一案开庭审理。龚某珍被两名法警押到被告席上,记者在旁听席上看到,她脑后的头发已全部变白,身形消瘦。
时隔一年,一对儿女见到了58岁的母亲龚某珍,这一对儿女是她和现任丈夫郑程士(化名)所生。
2024年8月22日,龚某珍在距离老家赤壁1000公里外的福建罗源县被抓获,赤壁警方发布的影像中,她的短发黑中有些泛黄,脑后扎了一个小马尾,身材有些发福。

龚某珍被警方抓获 来源:赤壁公安
这也是龚某珍的家人,朱某某与前妻的女儿小朱,26年后再次见到她。
弟弟龚青林(化名)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他已记不大清楚姐姐的相貌,只记得31岁时的龚某珍身形瘦高,身高有一米七,和他长得比较像,为人较老实,因为家里没钱初中辍学,写得一手好字。但这次见到,他才发现姐姐身高只有一米六。
坐在公诉人一旁的小朱表情严肃,看到曾经的继母她情绪失控,冲着龚某珍大喊。
每次休庭龚某珍被带离,走向门外的十几秒她都会回头看向旁听席,望向她的亲属。
咸宁市检察院起诉书显示,本案由赤壁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龚某珍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24年11月5日向赤壁市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同年11月19日,赤壁市检察院将该案报送咸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咸宁市检察院受理后,因部分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侦2次,因案情重大、复杂,延长审查起诉期限3次。
今年5月,咸宁市检察院对龚某珍提起公诉。检方查明,1994年12月17日,龚某珍与朱某某登记结婚。1997年5月16日,因感情不和提交离婚登记申请。1998年3月8日,龚某珍从朱某某家搬到出租屋,同年3月24日二人办理离婚登记,后朱某某时常到龚某珍租住处居住。
起诉书显示,1998年4月24日凌晨2时许,在出租屋内,朱某某因龚某珍与他人有两性关系,与其发生争吵、厮打,龚某珍持菜刀对朱某某头部进行挥砍,并追砍朱某某头、背部、双手臂等部位,共计16刀。龚某珍停止追砍后,未对朱某某施救,当日6时许锁上房门逃离现场,经鉴定朱某某系锐器多次砍击致失血性休克死亡。龚某珍先后逃至武汉市、鄂州市、九江市等地,于2024年8月22日,在福建罗源县某村被抓。
检方建议以故意杀人罪追究龚某珍刑事责任。
潜逃路上曾给警方寄去自白书
法庭上,控辩双方主要围绕龚某珍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朱某某的死亡是不是龚某珍造成展开。
咸宁市检察院提交了8组证据,包括龚某珍留在现场的绝笔信、1998年5月3日龚某珍寄给警方的自白书、作案工具(菜刀)照片、朱某某尸检报告、毒物检验鉴定书等材料。
龚某珍在自白书中称,她搬到出租屋后,朱某某还去找她,一次朱某某发现男子周某来找她,此后失去理智,不仅一直纠缠她,还欲带刀去杀周某,被她拦下。案发当天,朱某某又找她吵闹,让她承认并写下与周某发生10次以上关系,让她和周某当着他和周某老婆的面玩一次就免她一死,不然就砍死她、她姐一家人和周某一家,随后朱某某拿出茶几下的刀拍到桌子上,龚某珍趁他不备把刀藏到枕头下。当晚朱某某撕扯她的衣物,侮辱、殴打她,在掐她脖子时她摸出刀砍向朱某某,砍了几刀后,朱某某向她忏悔,希望死后她帮忙照看孩子和父母。她拿起配好的老鼠药想和朱某某一起死,被朱某某拦下。
龚某珍在自白书中写道,当天她准备与朱某某同归于尽,又没有勇气自首。案发后她曾到福州、厦门,今天(1998年5月3日)返回武汉江夏区,在江边坐了一天一夜。她要把经过写下来,然后去死。
检方出示的湖北省公安厅鉴定书显示,朱某某胃内、呕吐物、现场提取的杯子和“闻到死”瓶子内均检出“毒鼠强”。
咸宁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尸检结论为:系锐器多次砍击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控辩焦点:预谋杀人还是正当防卫
检方表示,多份材料均能证明,龚某珍系有预谋地杀人。
庭审中,检方出示了作案工具(菜刀)的照片,检方表示,菜刀已经遗失,但可以确认菜刀为作案工具。
龚某珍辩护人律师雷刚,以不知是否是原物,表示无法质证。
辩护人出示了一份朱某某留在现场的字条,字条上有一摊血迹,上写:我深深爱着龚某珍,我不愿存在人间,爱人我真的爱你,永别了。
辩护人还出示了一份法医刘良工作室出具的死因分析意见书,意见书认为朱某某伤后存在一定的活动能力、自救行为。朱某某的损伤符合轻伤鉴定标准。其死亡符合因毒鼠强急性中毒致急性呼吸功能衰竭而死亡。锐器多次砍击致伤所致失血,在死亡中有一定辅助作用。
知名法医刘良也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刘良举例,一位老人头部遭受重击并未当场死亡,抢救几天后因其他疾病死亡,以说明头部重创不一定立即致人死亡。
辩护人结合警方对龚某珍的测谎结论,以证明龚某珍未引诱朱某某服用毒鼠强,朱某某有求死的意志,他的死因系中毒死亡。
朱某某女儿小朱及其律师提出,龚某珍婚内长期与周某通奸,伪装出一副善良、软弱的形象,实则心机深沉,预谋犯罪。
龚某珍打断对方,称这是歪曲事实。
龚某珍辩护人指出,朱某某生性多疑,有暴力倾向。他阻止龚某珍上班,认为她去上班就是去找男人。多名证人能证明朱某某多次纠缠、拿刀威胁龚某珍,扬言要伤害她的家人。作案的菜刀只是一把普通的菜刀,案发时,因为担心受伤害,龚某珍才趁朱某某不备藏在枕头下,在被殴打、扼颈,生命受到威胁时她被迫挥刀乱砍,系正当防卫。案发时两人已经离婚,龚某珍没有夫妻法定救助义务,不存在不作为犯罪。
受害方索赔129万余元
小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129万余元。同时提出鉴于龚某珍罪行重大,且潜逃26年,影响极其恶劣,要求对龚某珍从重处罚。
龚某珍辩护人提交了两份材料,一是福建罗源县100多名村民的请愿书,二是丈夫郑程士及其女儿小郑写的承诺书。以证明龚某珍性格友善,是家庭的支柱。
辩护人认为,龚某珍是正当防卫,朱某某系服毒自杀,龚某珍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对此原告方不予认同,不同意就民事部分进行调解。
庭审现场展示的材料显示,朱某某父亲称,案发次日中午,其妻到龚某珍出租屋给儿子送衣服,听到邻居说昨夜屋内有打闹,早晨听到锁门声。朱母回家告诉朱父,朱父察觉不对,于是到出租屋查看,发现床上躺着一个人,到处是血,但不知道是儿子还是龚某珍,随后报案。报案时他告诉警方如果凶手是儿子,尽快缉拿归案,以防他杀红眼。朱父表示,两人婚后感情一般,龚某珍嫌弃丈夫挣得少,丈夫出外打工期间,龚某珍在家经常梳妆打扮、打麻将到很晚。龚某珍曾向朱某某坦白,和周某1997年年底建立感情,1998年2月发生第一次性关系,3月又发生一次。
周某自述,他与龚某珍1997年12月认识,慢慢有了感情,1998年3月23日左右发生了唯一的一次性关系。
龚某珍在最后陈述时说,向朱某某道歉,由于年轻时对法律知识的无知,不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犯错,愿意接受法律审判。但请法官考虑她年事已高,还有两个孩子年纪还小,多年来四处逃亡,风餐露宿,一直在承受着想念家人的痛苦。她希望用自身的经历警醒大家遵纪守法,希望从轻处罚。
法官宣布休庭后,龚某珍被戴上手铐押离现场,小朱朝着龚某珍大喊:还我爸爸,你有孩子,我的爸爸没有孩子吗。
当地多名人大代表和法学生都参与了旁听。一位旁听人员告诉记者,这起案件她从26年前就开始关注,当年她哥哥在公安系统参与了案件的调查,去年她刷短视频得知龚某珍被抓。庭审结束,法院给龚某珍和家人十分钟的会见时间,亲人见面,却一时语塞。
另一边小朱情绪激动,被家人拉出法院大门。
小朱的家人不愿对记者透露太多,他们认为龚某珍毫无悔罪表现,被带离时甚至小声骂了小朱。
小朱家人说,朱某某与龚某珍结婚后,朱家花了近一万元,让她从农村户口变成了商品粮户口。婚后龚某珍连衣服都不洗,甚至短裤都是朱母洗的。当时的邻居们可以证明不存在家暴。并且绝对是龚某珍婚内出轨导致离婚,因为龚某珍婚内出轨让朱某产生不良情绪。他们希望法院从严、从重、从快判决,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希望判处她死刑。
对于朱某某家人的说法,龚某珍家人难以认同,龚某珍的两个孩子,还盼望着努力赚钱,孝敬母亲。
弟弟后悔当年关心姐姐太少
龚某珍逃亡的26年间,许多人的生活轨迹发生了变化,当年案发的出租屋也早已被拆除。

案发地如今已变样 澎湃新闻记者 祝文博 摄
龚某珍的弟弟龚青林说,案发次日早晨,姐姐向他要了几百元。这在她寄给警方的自白书中也有显示,龚某珍写道:当天早晨我打电话给龚青林要500元,骗他说去广州打工。
此后龚青林成为了警方的重点关照对象,龚青林告诉澎湃新闻,每年追逃会,警方都喊他参加,直到几年前给他测了谎,证实他确实不知道龚某珍的下落才作罢。他以为姐姐早就不在人世。当知道姐姐被抓的消息后,他懊悔,当年应该多关心一下姐姐,姐姐要是早点自首,可能早就解脱了,不至于是现在的情形。
龚某珍当年的同事关红(化名),年轻时与朱某某有一面之缘,印象中朱某某“长得挺帅的,性格有点内向”。关红告诉澎湃新闻,龚某珍在他们单位食堂做临时工,案发前一段时间,经常见到朱某某到单位去找龚某珍扯皮,还抢了食堂的刀。有一次,朱某某掐着龚某珍的脖子,另一位同事劝架,朱某某扬言还要杀死龚某珍的大姐及其儿子,因为朱某某认为龚某珍的大姐破坏了他们的婚姻。时隔20多年,关红已经忘记龚某珍,去年她儿子刷到了龚某珍被抓的视频,儿子问关红“这是不是你们当年那个同事”,那段记忆又回到关红脑海中。
龚某珍的大姐个子不高,年过70岁的她,对于妹妹的突然出现仍然不敢相信。她说之前她去求过几次签,都说妹妹已经死了,没想到她还活着。
龚某珍的母亲身体一向硬朗,龚青林说,母亲能活一百岁,姐姐落网前几日,母亲早起烧饭发现热水壶底座坏了,6点不到非要去买热水壶,谁知在家门口的斑马线上被一辆车撞飞,母亲临死也不知道姐姐是死是活。母亲去世后没几天姐姐落网,“或许是冥冥之中的安排”。
丈夫、子女对其来历也曾有疑惑
这么多年,两个家庭都抱着怨恨,不再来往。直到龚某珍落网,两家才再次碰见。
起诉书显示,龚某珍逃亡后,去过武汉、鄂州,在九江的砖厂打过一年工,又到云南一个工地做饭,2000年左右到了福建罗源县,认识了现任丈夫郑程士。在罗源县,龚某珍叫龚某义,这是她五姐的名字。她还在当地村委会担任过会计、妇联主任。
在丈夫和女儿眼中,龚某珍能干、热情、乐于助人。小郑说父亲身体不好,母亲像个男人一样去工地上搬石头。郑程士和小郑印象中,她总是很忙。郑程士说为了补贴家用,她在村部做会计时还在外面做夜宵,后来又去早餐店上班,凌晨2点起床,做到中午11点。后来他让龚某珍只能做一份工作。
郑程士说他家很穷,原本一个单身汉也是乐得自在,后来有了龚某珍,又有了两个孩子,他很欢喜,两个孩子在身边很热闹。龚某珍刚到家的第一年,他问过龚某珍来自哪里,问一次就吵一次架,后来干脆就不问了。龚某珍的手机号和银行卡都是他的,龚某珍告诉他,外地的身份证办不了。到外地都是他开车带着龚某珍,不需要用身份证,所以一直也没有过异常。只是有一次收拾东西,他看到龚某珍的一张不知道是结婚证还是离婚证的证件,龚某珍不让他看,后来这个东西就不知道被藏哪儿去了。
记者问,她难道不怕别人知道身份吗?郑程士说:“我和她生活了二十年,我都不知道,别人怎么会知道。”
小郑小时候也曾经好奇过母亲来自哪里,为什么别人都有外公外婆。母亲说外公外婆都不在了,但是小郑还是好奇。渐渐长大后小郑也不再多问,而是在心里认定,母亲是因为和家人吵架才不联系。小郑说现在回忆起来,母亲基本不外出,性格也比较谨慎,一般都是用父亲的身份证。
郑程士的同乡说,龚某珍几乎去的都是骑车可以到的地方,村民们都比较朴实,还以为龚某珍是为了逃离婚姻跑了出来,所以也都没有多问。
去年8月22日,正在上班的郑程士突然接到村支书电话,村支书语气紧张,问“你老婆什么事被刑警抓了”?郑程士着急地打探消息,从12点半一直等到下午6点,终于见到了龚某珍。龚某珍戴着手铐脚镣,他害怕妻子脚踝磨破,还买了两双袜子给她。警察给龚某珍打了饭,但平时饭量很大的她没吃几口。郑程士问她为什么她也不说,就这样两个人相对而坐,都流了眼泪。

龚某珍落网 来源:赤壁公安
龚某珍被抓的原因,他也是最近才知道。他说,“事情已经发生了,没什么好生气的,她的一生也很残酷。”郑程士最担心的还是两个孩子,他希望能对龚某珍轻判。
小郑说,有母亲在身边就还是一个孩子,但是母亲不在身边,现在就要撑起这个家。小郑说得知母亲被抓时,大脑一片空白。心理压力很大,一度很崩溃,觉得生活没有意义,现在自己渐渐冷静,想着要好好生活,撑起这个家。
朱某某的家人,如今还在等待着案件的真相,他们说26年,太久了,希望早日给朱某某一个交代。
小伙和31岁女网友发生关系 婚礼上发现女方父母是演员
2024年5月,26岁的申明(化名)在湖北随州老家办了一场婚礼,娶了31岁的尹霞(化名)。申明的父母给了尹霞14.8万元彩礼,尹霞则陪嫁了“460000元存款单”“100克金条”以及“一辆奔驰车”。然而,这不过是一场骗局:存款单、金条是假的,尹霞的名字、年龄是假的,奔驰车也是租来的,甚至连合拍婚纱照的尹霞的父母亲都是她请来的演员。

△当事人讲述自己的遭遇

△11月17日,申明与代理律师在法庭外 受访者供图
2025年11月17日,尹霞因涉嫌重婚罪和诈骗罪一案在随州市曾都区法院一审开庭。申明原本以为尹霞会退赃、认罪,但法庭上的一幕把申明给“气笑了”:尹霞明确表示不会退赃,并扬言无需取得申明的谅解。该案未当庭宣判。
通过短视频平台认识,线下见面发生性关系
检方起诉书显示:2022年5月,被告人尹霞与受害人申明通过某短视频平台相识,并发展成为恋爱关系。同年7月16日,尹霞与申明在山东青岛见面并发生性关系。2022年9月,尹霞虚构自己怀孕并购买一张虚假的怀孕B超单发给申明以骗取信任,后尹霞虚构自己父亲为高官、家庭条件优渥,需要先见到申明的父母后,才能回家做自己父母的工作,当月申明将尹霞带回随州老家与自己父母见面,2022年10月16日,申明向尹霞转账10001元作为见面礼。之后,申明又多次为尹霞花钱。
2023年1月,尹霞在青岛时告知申明自己已经流产,为了证明,尹霞还提供了虚假的医院就诊材料。2023年3月,尹霞自称其父亲会为申明安排工作,邀请申明前往山东青岛同居。二人同居期间,申明发现尹霞的出租屋内有一张身份证,但名字不是尹霞,且年龄也差了五岁,申明选择报警。在派出所,出警民警对二人纠纷进行调解,并由二人签署一份“还款协议”,由尹霞归还申明30000元,但尹霞一直没有归还。
为了继续骗取获取申明的信任,2023年5月27日,尹霞安排了一名演员扮演自己的父亲与申明父母在武汉市碰面,双方碰面后,该名演员对尹霞为何有两个名字进行了解释,骗取申明信任后,尹霞继续与申明保持恋爱关系。
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申明表示,两人属于网恋关系,当时自己在武汉工作,尹霞住在青岛,“平均一到两个月才见一次面。”尹霞出生于1989年,但她对申明说自己的年龄时,一直声称自己是1994年的。而且,尹霞一直找各种演员来扮演自己的家人,但直到尹霞在婚礼上事迹败露,申明才知道自己一直被骗。

△尹霞伪造的怀孕医院报告 受访者提供
一场虚构的“婚礼”:女方家全都是假的
2023年7月,尹霞再次称自己怀孕,但又一次流产。同年9月,尹霞与申明开始谈婚论嫁,为了求婚,申明花了近2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枚钻戒,并于当月向尹霞求婚成功。期间,二人又因琐事发生争执开始闹分手,2024年1月,尹霞向申明邮寄了一份虚假的怀孕B超单,2月,尹霞在短视频平台上找到一个情感博主,充当自己的哥哥,让他出面与申明及其父母沟通,调解两人的感情,并提出要结婚的想法。
申明告诉潇湘晨报记者,2024年5月,他和尹霞“奉子成婚”,在随州老家办了一场酒席,两人准备前往青岛女方家再办酒席。临行前,尹霞想带走148000元的现金彩礼,但申明的父母提醒他注意防范风险。这时,尹霞的“哥哥”打来电话,强调彩礼钱必须要带回青岛,这样在女方亲戚面前才有面子。“哥哥”还表示,为表诚意,女方还可以拿出房子、车子作为嫁妆。一番交涉后,申明父母将148000元现金交给了尹霞。
来到青岛后,尹霞安排申明住进了一栋别墅,尹霞说别墅是她家的。申明一直希望尽快见到老丈人和丈母娘,并举办婚礼,但尹霞表示,因家庭矛盾,暂时不方便见。在别墅住了几天后,尹霞外出回来给了他一张46万元的“中国银行存款单”、一根100克的“金条”、一辆奔驰轿车的钥匙。申明逐渐打消了疑虑,开始准备办理结婚证。
但尹霞一直推脱领证的事情,她借口称自己曾因开整容医院犯过事,目前无法领证。但是,她让申明放心,以她父亲在青岛的人脉关系,可以搞定此事。

△申明与尹霞的婚礼合影,女方代表都是她请来的演员 受访者供图
据起诉书,尹霞将148000元现金带回青岛后,将106400元存入了自己的银行卡,其他现金用于开销。她交给申明的46万元银行存款单和金条都是网购的。为了显示父母出手大方,她还拿出20000元交给申明,表示是父母给的“改口费”。申明向潇湘晨报记者展示了一张两人的“全家福”合照,他说,事后,他才知道,女方家“全部都是假的”。

△尹霞给申明的假金条
被告人法庭上扬言不退款,也无需谅解
2024年5月下旬,两人又回到湖北随州。申明介绍,回到随州没几天,尹霞发脾气闹着要回青岛。他同意尹霞回去,但前提条件是退还148000元的彩礼。这时,“丈母娘”打来电话,让尹霞带着彩礼回去,车子、存款单、金条留作抵押。而尹霞也在这通电话之后消失了。
这时候,申明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他通过车牌号进行查找,发现奔驰车是租来的,银行存单、金条也都是假的。申明选择了报警。同年6月,申明前往青岛查询尹霞的户口信息,发现“查无此人”。富家女、别墅、豪车、金条……他所经历的一切,都被证明是假的。
检方起诉书显示,2024年6月11日,申明及家属前往武汉市与尹霞见面,要求尹霞退还14.8万元彩礼及其他费用,尹霞陆续向申明退还了78700元。2024年10月19日,公安机关对尹霞涉嫌重婚罪立案侦查,尹霞在青岛被警方抓获归案。2025年5月20日,公安机关对尹霞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公安机关查明,2015年8月19日,被告人尹霞与崔某某在山东省莱州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2020年至2021年期间,尹霞与崔某某因家庭矛盾感情不和,后双方分开居住少有联系,女儿由崔某某抚养,但双方并未离婚。
2025年11月17日,尹霞因涉嫌重婚罪和诈骗罪一案在随州市曾都区法院一审开庭,申明作为受害人参与庭审。法庭上,尹霞的态度让申明感到惊讶:“她在法庭上可以说是目中无人,很嚣张,她说我不需要赔偿,也不需要取得谅解。”
据上游新闻2025年4月15日消息,记者问现年35岁的尹霞为何要隐瞒婚史与他人办婚礼?为何存款单、金条、病历是假的?为何要把从租车行租的奔驰车说成是陪嫁车?尹霞未正面回应,只说:“我刚从检察院出来。”
申明表示,除了尹霞外,扮演她父母、哥哥的人也参与了诈骗行为,应当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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