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客户嫌扫不干净“一直碎念”!清洁工爬墙性侵她,重判10年8月(图)
屏东吴姓清洁工不满打扫时,女客户嫌他扫不干净,频频刁难还碎念,竟深夜翻墙侵入女子住处,掐颈摀嘴性侵并强盗2万400元。屏东地方法院审理后,依强盗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8月,全案还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吴男与被害成年女子素不相识,仅曾至女子位于屏东县住处从事清洁工作,过程中,吴不满女子嫌他打扫不干净,频频刁难还碎念,心生不满打算报复。

▲屏东地方法院。(图/资料照)
2025年8月28日凌晨,吴男骑乘机车前往女子住处,先翻越外围墙,再由一楼攀爬外墙至二楼进入住处内,著手搜寻财物,未料行窃过程遭女子发现,吴男犯意升高,改以强盗方式遂行犯行。
检方调查,吴男先以手掐住女子脖子、摀住其嘴巴加以压制,使女子无法抗拒,过程中因身体接触,竟要求女子为其口交。
其后更喝令女子交付钱包内现金新台币400元,并强迫女子以转帐方式汇款2万元至其帐户。得手后即骑乘机车逃逸。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不思以正当方式谋生,仅因工作接触及心生不满,即利用熟悉环境之机会,于凌晨时分逾越安全设备侵入住宅,原欲窃盗,遭发现后竟以暴力压制被害人,进而实施强制性交并强夺财物,严重侵害被害人性自主权与财产权,致其身心受创,犯罪情节重大,恶性非轻。
法官并指出,吴男虽坦承犯行,然未与被害人达成和解或调解,未见积极填补损害之诚意;且其前已有窃盗、伤害、侵占、诈欺等前科纪录,其中部分构成累犯,素行不佳。
综合犯罪动机、手段、侵害程度,以及其智识程度、家庭经济状况与告诉人意见等情状,判处有期徒刑1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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