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室当炮房!学长嘿咻15岁学妹判6月,急掏30万换免囚(图)
高市一名刚满18岁的郑姓男子,前年透过网路搭上未成年的15岁正妹学妹,两人「情投意合」竟直接在校舍教室内热吻、嘿咻,东窗事发后,郑男一度龟缩只认亲亲抱抱,否认「达阵」,一审遭法官判刑6月,郑男吓得赶紧掏出30万元与学妹达成和解,高雄高分院日前考量他已赔钱且学妹代为求情,虽维持6月的刑度,但改判缓刑3年。

▲18岁男大生在教室和未成年的学妹发生性行为遭判刑。(示意图/免费图库pxhere)
判决指出,郑男于2022年10月透过社交平台认识正就读高中的学妹小雅(化名),两人频搞暧昧「友达以上、恋人未满」,同年11月傍晚,正值校园放学之际,郑男竟精虫上脑,带著小雅潜入学校某教室,在空荡荡的课桌椅旁,两人先是火辣亲吻、拥抱,随后郑男便跨越红线,与小雅发生性行为,享受「校园野战」的刺激感。
后来东窗事发,郑男遭桥头地检署起诉,法院审理时,郑男表现得相当「不干脆」,仅承认有亲密肢体接触,坚决否认有抚摸胸部及发生性行为,但法官依据相关证据,认定郑男行径已触犯《妨害性自主罪》,判有期徒刑6个月,不得易科罚金。
眼看要被关,郑男赶紧上诉并拿出诚意,捧著30万元现金与学妹达成和解,并表示自己「深具悔意」。
高雄高分院法官考量郑男犯案时年仅18岁又3个月,社会经验不足,加上小雅收下赔偿后心软替他求情,法院最终维持原判,但宣告缓刑3年,并须接受2场法治教育,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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