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晨风波升级,汪涵火速切割,重刑犯参与商业表演,越扒越吓人!这颗雷太大了(组图)
杀人犯能不能当影后?
这几天,一部叫《监狱来的妈妈》的电影闹出了大动静,也把这个问题摆在了人们面前,而且答案,还挺让人不舒服的。
01 《监狱来的妈妈》引争议
事情是这样的。
5月10日母亲节,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发布定档预告,宣发文案打着“真实故事改编”“原型人物真实出演”的旗号,说是一位长期遭受家暴的母亲,反抗中失手杀夫,入狱十年,出狱后重新修复母子关系的故事。

姚晨转发时用词相当慷慨:“这是我看过最勇敢的演出”“不是技巧,是生命本身的力量”。

汪涵更实在,直接挂了个“出品人”的名头,名字印在海报上,站台站得结结实实。
还有前央视主持人李小萌,洋洋洒洒写了一大段,从重刑犯到国际影后,核心思想就是:太励志了姐妹们!

如果故事到这里结束,这本该是一场完美的营销。
然而网友们闲不住,翻出了真正的判决书。
02 事情真相
判决书写得很清楚。
2009年4月15日,赵箫泓(原名:赵晓红)和丈夫因为铺床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吵了起来。
争吵中,赵箫泓去客厅拿了把长约19厘米的水果刀,一刀捅进了他的胸口,人当场没了。

法院调查的时候,邻居和亲属都说,两口子夫妻关系正常,偶尔拌拌嘴,但压根不存在什么长期家暴。
法院最终认定的是故意伤害致人杀亡,判了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
赵晓红上诉时声称自己是“反抗家暴”,但因缺乏证据被驳回了。
后来她通过减刑,实打实坐了十多年的牢,2020年6月才出来。
可电影宣传说的却是“长期遭受家暴的悲情母亲”,把15年刑期缩水成10年,把“琐事争吵”换成“绝境反抗”。
这要是艺术创作也就算了,问题是片方一口咬定这是“真实故事”——女主角本人出演,宣传物料上写着“本色出演”“真实故事”。
更魔幻的还在后面。
2025年9月,这部电影在圣塞巴斯蒂安国际电影节首映,赵箫泓一举拿下最佳主角银贝壳奖。

台上她深情感谢导演秦晓宇,说没有他的认可就不会有今天。
全场起立鼓掌,老外评委感动得热泪盈眶。
而在这之前,导演秦晓宇在采访中透露过一句很关键的话:赵箫泓服刑期间就参与了拍摄。

咱们捋一下。
赵箫泓2019年拍摄时还在服刑,剥夺政治权利要到2023年才结束。
根据《监狱法》及相关规定,服刑人员原则上是禁止参与商业电影拍摄的,只有非商业性的改造活动才被允许。
秦晓宇自己还说,最初是以“拍摄监狱教育改造纪录片”的名义申请进入监狱的,拿到司法部审批后进了女子监狱,但最终的成片却是商业故事片。
这不就是“挂羊头卖狗肉”吗?
03 官方出手
电影翻车之后,姚晨立马跑路。
5月18日,姚晨工作室发声明说,此次转发是“出于对国产电影创作的关注”,“对影片背景缺乏充分了解”,已删除相关内容,否认参与投资。

汪涵跑得比谁都快,只是跑得很隐蔽。
据网友扒出来的信息,汪涵5月16日就已经签了解约函,要求片方删除他的署名。
但他没马上发声明,而是等到5月20日凌晨,舆论彻底炸锅了,才连夜发了个道歉声明。
声明措辞亲切感人:“初衷是扶持文艺创作,未对项目背景进行充分尽职调查,疏忽之下同意挂名出品人”。

注意“挂名”这个词,用得很艺术。
赚钱的时候他是出品人,出事了他是个“疏忽的挂名者”。
有评论说得很直白:汪涵与导演秦晓宇在《第一次的离别》《密语者》等多个项目中都有深度合作,两人捆绑将近十年,出问题了又说自己“不了解背景”。

5月21日,上海市电影局发布通报:该片在申请备案立项及报审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停止上映,依法严肃查处。
国家电影局也表示“已在进行处理”。
主演赵箫泓的社交账号被禁止关注、禁言,内容清空。

事情到这,这部电影算是彻底凉了。
说到底,这件事在提醒大家:
你可以重新做人,但不能重新“编”人。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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