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伤到神经!”澳洲3岁华童幼儿园内割伤手指,接受全麻手术!家长质疑园方推责,后者回应:“处理符合要求”(视频/组图)
原以为只是一次小意外,没想到孩子最终被推进了手术室,这让悉尼华人宝妈Mary心疼不已。
她刚满3岁的儿子在幼儿园被割伤手指,不得不接受全麻手术,以检查神经是否受损。
Mary质疑园方低估伤情、通知不及时,以“一套冷冰冰、公式化的回复”来“推卸责任”;而后者则回应称,处理“适当且及时”。
“他们一直觉得这是一个很小的伤口”
事件发生时,在位于悉尼西北山区的一间幼教中心,Mary刚满3岁的儿子入读仅一周,仍在适应期(Notice Period)内。
5月11日下午5点50左右,她接到园方老师来电,被告知当天上午10点17分时,儿子的手指被剪刀割伤。园方已经采取了护理措施,包括清洗伤口和贴创可贴。
她告诉今日澳洲App记者,因老师正处于儿童和摄像头之间,中心内的监控录像未能录到事发清晰画面。“她把两个小朋友给挡住了,看不出发生了什么。”
处理完伤口后,孩子依旧参与了玩水等户外活动,老师曾在下午3点多钟更换过一次创可贴。

受伤后玩水(图片来源:供图)
Mary称,“他们一直觉得这是一个很小的伤口,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后来还玩了水。”
令她无法接受的是,当天下午约5点半,外婆前往接孩子时,老师依旧未主动提及孩子受伤一事,但外婆留意到了伤情。
“后来幼儿园解释,说因为我妈妈不会英语,所以没有告诉她。”她说,“我觉得这是歧视,她交流不成问题。”

幼童到家后伤口仍未止血(图片来源:供图)
Mary到家后查看孩子伤口,发现情况比园方描述严重许多。
“伤口很深,没有止住血,创可贴上还有血。”她说,“我们打开后看到伤口还在渗血,(伤口是)分开的状态,孩子也一直在哭。”
全麻手术,“只差一点碰到神经”
夫妻俩当晚立即带孩子前往医院急诊,医生安排了X光检查,并请专科医生会诊。
候诊之际,“晚上七八点的时候,伤口还在有血渗出。”
“医生说伤口很深,而且位置靠近神经。”Mary说,由于无法确定是否伤及神经组织,宝宝第二天被安排接受全麻手术,“医生需要把伤口重新扒开检查。”
所幸的是,“最后没有碰到神经,但真的只差一点。”

幼儿手术后(图片来源:供图)
事件发生后,这对父母决定立即让宝宝退园。
Mary回忆称,两人带着孩子回到园区做告别并拿回物品,却发现儿子很抗拒。“他不愿意进去,拿完东西后情绪还是很不稳定。”
她表示,向园长表达了孩子的心理压力,但后者的回应却让她失望。“园长跟我说,你不可以带着有压力的孩子来幼儿园,你需要预约。”
受伤当晚身上的血迹(视频来源:受访者提供)
Mary告诉记者,她向园方提出经济补偿要求,以承担后续的医疗及护理相关支出,但被拒绝,幼教中心只同意减免3周费用(Gap Fee)。
“其实原本两周的Notice Period本来就是免费的,”她说。
这样的处理结果令夫妻俩失望。他们认为,园方淡化伤势严重性,未第一时间通知家长,也因此影响了孩子后续伤口护理;与此同时,亦未对后续医疗及护理支出给予实质补偿。
“他们只承认第一时间没有跟姥姥汇报,但一直强调老师的操作、急救、流程都没有问题。”Mary说,“他们可能觉得这个伤口贴个创可贴就可以自己愈合。”
“作了适当且及时的回应,符合相关要求”
该幼教中心向今日澳洲App回应称,因涉及儿童,并牵涉到有关儿童、家庭及教育工作者的隐私义务,故不便公开评论细节。
园方证实,确有两名儿童在一项由老师监督的活动中发生意外。涉事剪刀为通过机构认可的幼教供应商采购的儿童安全剪刀,并作为符合年龄发展需求的学习体验的一部分使用。
园方表示,事发时老师正在现场监督,并立即根据幼儿园《事故、受伤、创伤及疾病处理程序》以及标准急救流程进行了处理。
“伤口在现场呈现为轻微割伤(minor laceration),由接受过急救培训的老师进行了相应处理。”园方表示,孩子在接受处理后,“情绪稳定、状态舒适,并继续参与了当天课程活动。”

涉事剪刀(图片来源:供图)
对于Mary质疑通知不及时的问题,幼教中心表示,根据《教育与护理服务国家法规》第85条规定,幼儿园已于当天通过园方认可的沟通系统向家长发送事故报告,并在接孩子时及电话沟通过程中进行了进一步说明,在发送事故报告后,“未再收到家长进一步沟通。”
不过,幼儿园表示,在之后得知孩子接受进一步医疗治疗后,已重新评估该事件,并依据《教育与护理服务国家法规》第12条及第176条,向监管机构进行了必要通报。
回复中还称,幼儿园已就事件展开内部审查,内容包括现场监督安排、急救处理、沟通流程以及风险管理等。

幼童手指术后(图片来源:供图)
“作为持续改进措施的一部分,我们已加强内部沟通程序。对于所有需要进行急救处理的受伤情况,无论严重程度如何,都必须直接联系家长。”
园方表示,“尽管在已采取适当监督及风险管理措施的情况下,幼儿教育环境中仍可能发生令人遗憾的意外事件”,但其认为,老师当时“作出了适当且及时的回应,并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一套冷冰冰、公式化的回复”
对园方的回应,Mary表示,“作为家长无法接受。”
她说:“我们并不是一定要求幼儿园给予什么额外赔偿或进一步处理,但至少在孩子受到伤害后,园方应当展现出对孩子身体和心理状态的重视,以及对家属情绪的理解和安抚。”
“然而在整个沟通过程中,我们感受到的更多是推卸责任、强调policy,以及用笼统的“符合规定”来回避问题,”她说:”孩子在园内受伤,家长却没有第一时间被如实告知;等真正发现问题时,伤势早已超出“轻伤”的范围。随后迎来的,不是应有的反思和担当,而是园方一套冷冰冰、公式化的回复。”
她还表示,已就此事向新州早教委员会(Early Learning Commission)提起投诉。

(图片来源:NSW Legislation)
记者查知,《教育与护理服务国家法规》(Education and Care Services National Regulations)第86条规定:“如果儿童在接受该机构教育与照护期间,涉及或被指涉及任何事故、受伤、创伤或疾病,必须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通知其家长,但最迟不得超过事件发生或被指发生后的24小时。”
该条规定,违规最高罚款为19,800澳元。
对于此次纠纷,您怎么看?或是对这个家庭有何建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
(记者 艾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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