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us风波后,中国发布对外投资严审新规防技术外泄(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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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全球首款通用型AI智慧体」为卖点的Manus平台,是由中国AI新创团队推出。(中通社)
中国国务院今天公布4月17日即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将于7月1日实施。内容规定,投资者对外投资,未经官方许可不得出口及使用官方限制出口的货物、技术、服务及相关数据,且不得跨境派遣技术人员、组织人员赴他国提供技术指导。这被认为是在紧缩对外投资审查,防止技术外泄。
今年4月间,美国科技巨头、脸书(Facebook)母公司Meta原拟收购AI新创公司Manus,却被中国国家发改委喊停。在此之前,Manus的2名中国籍创办人肖弘、季逸超还被发改委要求出席会议,此后就被要求禁止离开中国,引发全球商界及科技界侧目。
根据中国政府网公告及路透社、华尔街日报(The Wall Street Journal)报导,「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全文共分34条,其中最受瞩目的便是第13条条文。
条文规定,投资者展开对外投资活动,不得出口、使用中国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技术、服务及相关数据;或是未经许可出口、使用中国国家限制出口的货物、技术、服务及相关数据。
此外,投资者展开对外投资活动,不得以跨境派遣技术人员、组织人员赴其他国家工作、跨境提供技术指导、安排人员跨境培训等方式,向其他国家转移中国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技术、服务及相关数据,或是未经许可向其他国家转移中国国家限制出口的货物、技术、服务及相关数据。
而其第14条也规定,对外投资涉及资金汇兑、货物与技术进出口、跨境服务贸易、跨境数据流动、人员出境入境的管理及经营者集中审查、出口管制、网路安全监管、税收征收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等,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15条规定,为健全境外投资安全审查制度,中国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境外投资,及相关资产、权益等的转让、处分进行安全审查。有关组织、个人应予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碍,并应遵守境外投资安全审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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