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看的新闻,最实用的信息
12月27日 22.0°C-24.5°C
澳元 : 人民币=4.54
珀斯
今日澳洲app下载
登录 注册

小心智能门锁“咬手” 业内人士建议改进智能门锁安全设计

2024-08-23 来源: 新浪科技 原文链接 评论0条

伸出右手,搭上“把手”,扫描指纹,向前推门……“咣”——打开智能防盗门的手撞在了门框上。

近日,安上了智能防盗门的郑女士为“锁”事所困。“我家门朝右开,这门只要用右手拉,就一定会磕到手,我现在每次开门、关门都小心翼翼,不然新做的美甲就会被‘咬’掉。”

像郑女士这样被门卡手的案例还有很多。

智能防盗门凭借“一扫即开”、可设置各类语音提示、可联动智能家居、可远程给访客开门等优势,悄然成为千家万户的“保安”,但不少消费者在线上平台反馈,这种门锁存在安全隐患——由于设计方面的问题,一些智能防盗锁门把手离门框太近,导致住户手指屡遭不幸,轻则脱皮红肿,重则手指骨裂、骨折,受伤者以儿童居多。

门为何能“咬”手?仔细观察郑女士家的门锁可以发现,室内一侧的“把手”其实只是一个长方形的金属块,开关门都需手搭其侧,环握发力。“买智能防盗门前,我做足了智能门锁扫描解锁功能的功课,却没想到‘栽’在了门把手上。”郑女士无奈地说,是这块不起眼的金属块“坑”了她。她已联系门锁安装师傅,对方告知该智能防盗门存在设计缺陷,可以更换横向按压式把手的电子锁,或者只能另选防盗门,重新安装。

记者走访市场发现,智能防盗门有的装配全自动智能锁,有的装配半自动智能锁。某品牌销售人员表示,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验证指纹或密码后,是否需要按压把手开门或关门。

“垂直握把智能电子锁是卡手事故‘重灾区’,特别是具备指纹解锁功能的推拉式锁具。”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安防检测中心副研究员、专业技术三级警监戴学嵘向记者讲解了全自动智能防盗门的开锁原理,锁具识别指纹完成后,智能防盗门直接驱动电机使锁舌缩回,门被打开。

问题出在“把手”到门框的距离上。常规机械锁体的把手位置到门框的距离只有60毫米,大多数电子锁都使用了这类锁体,这就限制了把手中心到门扇边缘的最大距离;智能电子锁采用垂直“把手”设计,使“把手”与门框距离更近;由于标准规定,门框和门扇搭接宽度要在15毫米以上(用以防止撬窃工具进入),这使“把手”与门框距离再度缩短。由于指纹识别位置在“把手”附近,“把手”与门框距离又过短,若用靠近门框一侧的手开门,手指的伸直或弯曲状态不到位,就会被“夹手”。

“防盗门的锁具把手中心到门扇边缘的尺寸大多为60毫米,一些企业采用70毫米和80毫米的锁体,但为数不多。”锁业从业人员告诉记者,智能电子锁企业大多是在原防盗门机械锁体上更换带有电子识别(密码、电子门卡、指纹、掌纹、人脸、遥感等)的智能控制面板和把手,即便有配套锁体,为了便于和现有门体的开孔配套安装,企业也常把锁体尺寸“锁定”在60毫米这一“通用型”尺寸上。

当前,国内智能锁普遍采用“6068”锁体设计(大方钢到导向片的距离是60毫米,大方钢到锁芯孔位置的距离是68毫米),导致锁身与门框间预留空间不足,极易造成夹手事故。为了追求美观,多数品牌厂家更倾向于采用推拉式设计,却忽视了消费者的安全需求。

为何一些企业选择“宽于律己”?记者发现,在现有标准中,《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机械防盗锁》《电子防盗锁》《指纹防盗锁通用技术条件》等仅是针对产品的防盗性能作出要求,并未对门把手的使用安全性作特殊要求。

不仅如此,“把手”与门框距离过近时,消费者想要自行调远,并不容易。“想调整‘把手’中心到门框的距离,并不能简单换位置,把手位置的改变,将影响锁体整体内部结构布局。”戴学嵘表示,增大把手到门框的距离,会造成传动力矩和锁体尺寸的增加,使电子锁的电机带动传动机构出现卡阻现象。只有具有一定设计能力和生产规模的企业才能通过优化锁体和改进电机性能,将把手中心到门扇边缘距离提高到80毫米。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针对这一痛点,很多企业提出了各自的解决方案,如“按键开门”“单边凹把手”等设计。部分企业建议消费者改变开门习惯,对于左开门,使用左手开启;对于右开门,则使用右手开启,以减少夹手的可能性。然而,这些措施在实际应用中往往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在紧急情况下,多数消费者会忽略按钮的存在,习惯性地推拉“把手”,或忘记使用“对的”手开门。

“避免出现卡手情况的最有效方法就是通过更换‘把手’朝向的锁具,将竖握式改为传统的横向按压式把手的电子锁,或直接更换安装配有把手中心到门扇边距更大的锁具的防盗门。”戴学嵘表示,如果不换,可以在把手边加装辅助握把装置,加装装置和改变把手位置时,应注意不要影响门体的防盗性能。

此外,多数业内人士建议企业从用户体验和使用安全性方面进行技术创新。

转载声明:本文为转载发布,仅代表原作者或原平台态度,不代表我方观点。今日澳洲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或有适当删改。对转载有异议和删稿要求的原著方,可联络[email protected]
相关新闻
今日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
最新评论(0)
暂无评论


Copyright Media Today Group Pty Ltd.隐私条款联系我们商务合作加入我们

电话: (02) 8999 8797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商业合作: [email protected]网站地图

法律顾问:AHL法律 – 澳洲最大华人律师行新闻爆料:[email protected]

友情链接: 华人找房 到家 今日支付Umall今日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