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预算案开征“遗产税”?艾博年回应:无稽之谈(组图)
联盟党将工党政府对信托规则的修改称为“遗产税”(death tax)。澳洲总理艾博年(Anthony Albanese)斥之为“彻头彻尾的胡言乱语”和虚假信息。
联邦财长 Jim Chalmers也多次强调,预算案中根本没有所谓的遗产税。
不过,多位金融和税务专家虽然明确否认这是“遗产税”,却也指出遗嘱受益人未来将面临更高税负,这或许正是恐吓宣传得以发酵的温床。

针对联盟党的恐吓宣传,联邦财政部长 Jim Chalmers 多次重申“预算案中没有遗产税或遗产权税”。摄影:Mick Tsikas/AAP
1. 预算案中关于信托的实际内容是什么?
预算案建议对信托征收30%的最低税率,这意味着一些原本适用较低税率的个人受益人,整体税负将会上升。
目前,信托并没有最低税率。全权信托(Discretionary trusts)允许将信托持有的资产(如生意、房产或股票)所产生的收入,分配给家庭成员(如无工作的配偶或成年子女),从而利用较低的个人税率。
此次变化仅适用于新设的全权信托。财长 Chalmers 明确表示,遗嘱执行中的遗产、固定信托以及现有的遗嘱全权信托(testamentary discretionary trusts)均不受新规影响。在遗嘱全权信托中,受托人被指定并有权决定如何分配已故者的收入和资产。
这类“遗嘱”信托常被用于在结构内隔离资产,例如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资产,或为残疾受抚养人提供持续的收入来源。
但经济学家和专家长期以来一直认为,全权信托本质上是富人用来最小化税收的漏洞。
根据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的最新数据,2022-23年度约有10,500个遗嘱信托在运作,其中大多数为“全权”性质。而全澳全权信托的总数则约为84万个。

2. 这算不算“遗产税”?
联邦影子财长 Tim Wilson将预算案中的信托变更定性为“遗产税”。类似说法早在2019年大选期间就曾甚嚣尘上,当时社交媒体上充斥着大量虚假信息,误称工党计划开征遗产税或遗产权税。
联邦反对党党魁 Angus Taylor 也为出于“正当理由”使用此类信托的人辩护,声称这些变化是“变相遗产税”。
对此,多位税务专家直言这种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UNSW税务与商业咨询诊所首席主管 Tony Martins 指出,联邦预算案的变更并未直接对继承资产的资本价值征税,也没有建议在当事人去世时对资产总额征收任何预付税。
堪培拉大学经济学教授 Stephen Bartos 的态度同样鲜明。他直言,预算案中根本没有引入遗产税,那完全是谣言。
“设立全权信托的唯一原因,就是把资金分配给没有收入的人,以此避税。这些变化不适用于现有信托,担心的话以后别再设新的就行了,”Bartos 表示,受波及的只是极少数人,“正是他们雇佣的那些嗓门很大的会计师在发起这场运动。”
财长则表示,如果人们希望遗嘱信托避开30%的最低税率,仍可选择设立固定信托,即在遗嘱中固定资产及收入的分配方式。
Martins 解释,预算案建议从2028年7月起,改变继承资产所产生的收入和资本利得的征税方式。由于最低税率消除了长期以来利用受益人较低个人税率分配信托收入的优势,家庭将需要为继承遗产所产生的收益缴纳多得多的税款。
墨尔本大学税务讲师 Lisa Greig 也认同,遗嘱全权信托拟议的最低税率“本身并不是遗产税”。但她指出,假设人们继续沿用此类信托而不调整税务安排,代际财富转移过程中的纳税额确实会上升。
“这就是所谓‘变相遗产税’说法的由来,”Greig 说。
著名独立经济学家 Saul Eslake 同样驳斥了“遗产税”的说法:“不,我不认为这是遗产税。”

3. 即便这不是遗产税,征收遗产税会是个好主意吗?
这在澳洲政坛是一个更具争议的话题。但 Eslake 认为,这场风波“开启了一场我们本该进行的辩论”。
他指出,在发达经济体中,澳洲是极少数完全没有遗产税的国家之一。在36个经合组织(OECD)成员国中,仅有12个未对遗产权或遗产征税,而英国和美国都对巨额遗产征收相关税款。
Eslake 表示,未来20年内,预计将有5.5万亿澳元的财富从老龄化的婴儿潮一代转移给后代,与此同时,人口老龄化也将给澳洲的医疗和养老系统带来巨大压力。
“为什么这5.5万亿澳元中的一部分不能用于支付他们的养老费用?”他提议,澳洲可考虑对超过800万澳元的遗产,或超过100万澳元的继承额征收30%的税(金额随指数调整)。
“不知为何,在澳洲,提议征收遗产税就好像把你描绘成一个狂热的共产主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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